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郑洋洋
事故发生后,该矿分别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平定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平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核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尸体检验、调阅资料和视频监控、询问相关证人等,对汇能煤业“10·11”事故死者死亡原因进行了全面核查。最终核查认定,汇能煤业“10·11”事故系非生产安全事故,对汇能煤业“10·11”事故提出核销申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现对汇能煤业“10·11”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
受理电话:0351-4094909、0351-40949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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