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已经发黄的青菜,一秒变身鲜嫩的绿叶,甚至连干枯感也“无感”了;发暗发灰的解冻肉,瞬间变成粉红色,“肉质鲜嫩”,令人食欲大增……
三天后
这些极具迷惑性的“技俩”
将全面禁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在销售生鲜农产品时被禁止使用。
新规实施在即,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不断开展市场“生鲜灯”巡查,督促商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生鲜灯”是商家通过灯光的颜色给食材做“美颜”,让肉看起来红润诱人,蔬菜、水果更鲜嫩,存在误导消费。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农贸市场、超市及街头摊点,并向商户发放禁止使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对正在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要求其尽快做好“生鲜灯”更换工作。
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庐江区域经理 朱嘉:“我们对所有门店的生鲜灯进行了更换,让顾客消费者买得更放心。”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规定,对销售鲜肉、蔬菜、水果、海鲜等生鲜农产品的照明设施开展自查,所使用的“生鲜灯”须于12月1日前自行整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局副局长 孙杨:“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针对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自12月1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素材来源:微聚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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