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目录
1.南湾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
2.南湾街道公园里幼儿园
3.园山街道保安幼儿园
4.坂田街道五园第二幼儿园
5.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
6.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
南湾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是经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1年9月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学前教育集团。集团由3所幼儿园构成,分别是南湾街道中心幼儿园、南湾街道沙塘布幼儿园和南湾街道水山缘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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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南湾中心幼儿园
美术专任教师 一名
4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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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美术)
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相关专业;
40周岁以下;
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美术专业能力强;
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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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以上材料请一起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面试现场所有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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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上午
12:00截止,欢迎投递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nwjdzxyey2020@lg.gov.cn(南湾中心幼儿园)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0755-28244797 庄老师(南湾中心幼儿园)
(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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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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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南湾街道公园里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园里幼儿园,位于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樟富北路5号,是龙岗区第三批“民转公”政府产权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3600㎡,建筑面积3222.29㎡。办园规模15个班,园内环境温馨,充满童趣,设施设备齐全。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保洁员
1 名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学历;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吃苦耐劳;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健员
1 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如不是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则无需提供;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下午14: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GYL@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陈老师: 28719438(9:00-12:00,14:30-17:00)。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附件下载
园山街道保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幼儿园是区一级公办幼儿园。园所位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嘉华路32号。幼儿园共设9个班,占地面积1983.22平方米,建筑面积3486.22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209.50方米,园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是广东省龙岗区游戏示范项目参与园。
01
招 聘 职 位
信息管理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 大专及以上;
2.年龄: 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 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有电教工作经验,熟悉一般音频、视频录制及剪辑;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有摄影特长;
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全日制本科学历。
02
招 聘 流 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名信息采集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
6.原单位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
综合审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幼儿园四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1.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3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baoan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8543743274王老师(9:00-12:00,14:30-17:00)。
备注:邮箱可能会因为以下几点导致投递简历不成功,请您认真核对!
(1)邮件不能无标题;
(2)邮件标题前面不能出现空格;3)邮件标题不能出现“+”号和电话号码。
04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05
附件下载
坂田街道五园第二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第二幼儿园(原名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幼儿园)是政府产权幼儿园,于2020年5月1日正式转型为公办园。幼儿园座落在环境优美的万科第五园三期旁,占地面积5332平方米,建筑面积3963平方米,按省级幼儿园的标准建设、配置。
招聘岗位
实习生
(2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报告);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4.学前教育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17:30止,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投递到指定邮箱:Wy84525354@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郭老师18928435269 (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
4.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聘用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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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五园第二幼儿园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考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我们尊重你的每一份付出!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是一所高标准、高配置、绿色环保的新型公办园。园区内环境采用现代的装饰风格,致力于创设一种轻盈而有质感的园所氛围,为孩子和老师营造自然、随意、安静、通透的舒适感。幼儿园占地面积4016m²,建筑面积3600m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班级配套独立盥洗室、储藏室、教师工作区域及幼儿活动区域。园内区域活动空间各具特色,分别设有悦澜轩、听澜轩、绘澜轩、沙水池、天台种植体验区和户外游乐区!
Part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失信惩戒对象;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Part 02/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一、美术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美术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体育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体育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体育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Part 03/
招聘流程
1
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blyyyey@lg.gov.cn。
●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报考人员请先详细阅读公告,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详细请咨询刘老师 0755-8990216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电子档);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或其它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及验证证明;
6.承诺书(附件3);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温馨提示: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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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报告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5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6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7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幼儿园是2022年8月成立的转型公办园,目前由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幼儿园托管,幼儿园位于龙城街道中海康城花园小区内。
幼儿园占地面积3138.45平方米,办园规模为15个班。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有爱心的师资队伍。目前,现有教职工77人,教职工持证率100%,管理干部本科学历100%。
招聘岗位
【副班教师 1名 】
社会人员
岗位要求:(A/B满足其一即可)
(A)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学历:大专;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岗位要求:(A/B满足其一即可)
(A)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学历:大专;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注意:请提交Word和Excel版本,切勿使用PDF或图片格式)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的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的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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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下午17:00截止;
2.欢迎投递简历至邮箱:qinghuiye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4.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166283198
(9:00-12:00,14:30-17:00)。
相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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