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件让人难以启齿,有些罪行令人愤慨。一名母亲为了赚钱,竟然多次强迫自己的未成年女儿去卖淫,甚至还威胁女儿的同学。案发经过是这样的:从钟秀(化名)协助其丈夫性侵小依(化名)开始,小珊(化名)是钟秀和前夫的女儿,离婚后由钟秀抚养。15岁的小依和14岁的小珊是同班同学,两人从此陷入了一段无法忘怀的噩梦。放假期间,小珊和小依到钟秀所在的出租屋玩,钟秀的丈夫杨某对小依产生了邪念,想要与小依发生性关系。小依不愿意,试图离开,但被钟秀阻止,随后用言语威胁并脱掉小依的衣服,杨某不顾小依的哭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第一次得手后,钟秀变得更加肆无忌惮,随后为了盈利,开始语言威胁强迫自己的女儿小珊和小依,为一名叫卞勇(化名)介绍的人,在韶关市不同地方提供性服务,每次收取100到300元不等的嫖资。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两个女孩就被强迫为五个人提供性服务,共进行了7次。期间,钟秀还强迫小依先后与三个不同的男人发生性行为。钟秀的强迫卖淫活动一直在进行,却未被发现。直到小珊的身体出现异常被其姑姑发现,小珊才在姑姑的追问下坦白了一切,钟秀的犯罪行为才被揭露。2017年7月24日,钟秀被刑事拘留,涉案人员被押至看守所,次月底正式被捕。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指控钟秀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卞勇犯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决在2018年7月19日作出,钟秀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卞勇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钟秀不服提出上诉。钟秀声称当时刚下班,在浴室洗澡,并不知道丈夫强奸小依,应认定为从犯。且为强迫他人卖淫,系初犯。钟秀自称自己是一个文盲、一个不懂事的人,在认罪过程中态度极不诚恳,似乎从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令人发指。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法院对钟秀强迫女儿卖淫案作出二审不公开审理,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钟秀被判九年零两个月的刑罚,因为他使用威胁和胁迫的手段共同犯罪,构成了强奸罪。然而,钟秀所犯下的罪行并不仅仅只有这些,他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判罚的程度。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们,往往会失去反抗的能力,只能忍受接下来的伤害。湖南宁乡县发生的案例也是如此,小梦和小玥被迫卖淫多次,但小玥却为母亲辩护,认为这一切都是小梦应该承受的。当小梦试图逃跑时,小玥还打了她一顿,被路人发现并报警。在庭审前,小玥为母亲开脱,认为自己是自愿的。
李某被判9年有期徒刑和3万元罚款,但这些都无法弥补小梦和小玥所受到的伤害。这些悲剧让人心痛,但我们仍然相信,犯下罪行的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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