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27472的网民留言咨询:在大街上行驶的老头乐、雷丁这类电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属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出现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如果属于机动车,是否需要证、牌、保险齐全,如果证、牌,保险不齐全上路是否违法?出现事故怎么判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来信收悉。对于您来信中咨询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挂牌需车主本人骑车携带身份证(外地居民另需携带居住证或居住证明)、购车发票、3C认证的合格证。请您在工作日至就近交警大队或车辆管理所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拨打烟台市车管所咨询电话0535-6297611详细咨询。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你所提供的事故信息不全,无法确定当事人责任。请具体咨询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感谢您对交警民意工作的支持!
网上民声小程序二维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