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始西安市将开始正式供暖,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总会有朋友因为供暖不达标而在网上抱怨为什么不是按热量计费而是按面积计费。
在此我无意讨论什么供暖合格与不合格的问题。我只根据西安市的相关文件,对两种取暖计费方式和计算结果做以详细解释和对比,供大家参考 看在什么情况下用哪种方式比较合理(尽管计费方式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但是可以今年关注一下相关数据看看家里的总费用与另外一种方式进行对比 看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
先给大家上一张对比表的截图,从表格往下细讲。
按面积计费和按热量计费分别计算结果
根据上面的截图,大家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出两种供热收费的计算逻辑和计费结果的对比。【在这里说明一下,蓝色区域的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填写,这个数据是我根据我去年多次记录取的平均值填写的,从这个计算结果上看 按面积 我是亏的,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这样,比如进水温度说高2度 或者流速再高0.5,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要理性对待】
其中第一条,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文件精神,供热分为:
(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 (包每月毎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 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 分户计量居民用户, 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量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汁算公式为:
总热价=基本基本热价 1.74元 (5.8元/平方米·月×30%) ×供热建筑面积x4) +计量热价 (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万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万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进一步说明
通过以上文件的解读,列出公式:
一、按面积计费计算方式:
供热价格*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总费用
二、按热量计费计算方式
基本热价(面积供热单价*供热面积*供热时间*30%)+计量热价(水的比热*(进水温度-出水温度)*流速*供热时间)*每吉焦单价*70%【或者直接用 每吉焦单价*热量总量*70%】。
按照以上的计算方式,分别输入房屋面积、进水口温度、回水口温度及水的流速(这部分数据可以从热力管道井里的热力表拿数据。管道井里的热力表也有直接的热力总量数据 那个更加准确一些,建议大家用直接数据更方便。)
进水口温度
出水口温度
流速
按照以上描述的计算公式来说,拿我去年的数据套进去计算。对我来说(再次说明,这个数据是对我来说)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我是亏的,如果按照去年的红色情况 以热量来计费对我来说我能节省比较大的一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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