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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司法行政、珠海市法律援助处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生工程。近日,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何裕律师承办的一起拖欠工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珠海法律援助处关注并报道。
01 案情简介
黄某等九位农民工于2022年2月,经中山市A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负责人杨某介绍,入职中山市A工程公司,岗位为水电工,工作内容是在A公司从江苏省B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分包来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某工业园内的工程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后A公司一直以B公司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黄某等九人从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357748元。2023年3月15日,黄某等九人就拖欠工资事宜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黄某等人通过普法宣传了解到法律援助途径,遂于2023年4月向斗门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黄某等九位农民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了其申请,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何裕律师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其民事诉讼一审阶段的代理律师。
02 案件办理
何裕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黄某等九人对案情的陈述,仔细查阅、分析证据材料,根据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认为黄某等九人在被分包单位A公司拖欠工资后,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对黄某等九人进行清偿,遂将江B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要求A公司和B公司向黄某等九人连带支付工资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多次联系法院的调解员说明情况,并与调解员一同联系B公司的负责人和A公司的负责人,耐心地为其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三方达成了调解,B公司和A公司向黄某等9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357748元,并于2023年6月6日全部支付完毕,黄某等9人遂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03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本案中,即使分包单位中山市A工程公司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省B建设股份公司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工资,但是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B公司也同样具有向黄某等九位农民工支付工资的义务。
法律援助律师依靠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梳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及时将总包公司列为被告,使得黄某等九位农民工能快速地拿到了血汗工资,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主办律师简介
何裕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何律师有着丰富的诉讼类案件处理经验,熟悉珠海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曾为多家珠海本土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何律师现主办业务为民商事诉讼业务,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等。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专业平台优势,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珠海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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