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佛大学的著名教授斯蒂芬·沃尔特,再一次就阿以和平进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观点,他跳出了是非本身,就这件事应该谁来负责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他从更高的国际战略角度来分析问题,说和平进程的失败是因为美国试图阻止,或者垄断和平进程的主导权,说法非常有意思。
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天下平说节目,斯蒂芬沃尔特教授是我非常喜欢的教授,我从硕士的时候就开始读他的书,联盟的起源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性。
今天他发表的看法,跳出了对冲突本身由谁来负责的,狭隘的局限的这么一个观点,而是说他对和平进程为什么会失败,这从国际战略角度来分析问题。美国垄断了对巴以和平进程的主导权,不愿意向其他大国来分享权利,从而导致了进程的彻底失败,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你看伊核六方会谈,我们起码达成了一个2015年的行动方案和草案,这是由六大国集体参与的结果;1953年朝鲜半岛停战协议,也是由中美两大国协力来完成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960年也是由美苏英三大国共同努力下才签署的。
也就是一般来说,介入的大国越多,那不同的声音也就可以表达出来,人们可以听到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义和观点。
更多的大国参与也能够维持实力的均衡,让任何一方不敢轻而易举的撕毁协议,不敢轻而易举的去改变现状。
某一大国,如果想要调节地区性的纷争,那大国就必须有足够的实力,第二大国必须采取,一个公正的公平的立场,第三被调解的国家对大国要充分的信任,就说这种情况下,才能实现单一大国的调解胜利。
比较突出的案例是,1993年美国签署的奥斯陆协议,以及2023年中国调解沙特和伊朗的和解。
1993年的克林顿政府,2023年的中国政府,在调节国际社会问题上,坚持到了公平公正的立场,得到了被调节双方极其的信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单一大国的调解才能够获得成功。
那么对于阿以如此严峻,复杂和充满了国际战略矛盾的这样的一个问题,单一大国调解非常复杂。美国单方面的垄断了调解的权利,连欧盟都不能插手其中,更不要说中国俄罗斯。
美国作为单一大国,在问题上其实其立场并没有非常的客观和中立,所以调节来看,必然是对以色列一方相对有利。
因此斯蒂芬沃尔特教授还说,当前拜登政府调解阿以冲突的主要努力,还掺杂了很强的个人目的。也就是说阻止沙特向中国靠拢,希望美国对沙特安全承诺,将沙特与以色列关系正常化联系起来等等。所以美国调解阿以冲突,带有很强的利益驱动动机,带有很强的利益驱动动机,所以调解也很难获得彻底的成功。
所以斯蒂芬沃尔特这篇文章的讲话,我感觉非常有道理,调节阿以问题必须组建像伊核协议那样的,六大国或者多大国,甚至七大国、八大国的多边组织,客观中立的立场,来解决问题。任何一方不应该享有着,对调解的垄断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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