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做警察和执业律师,深知“口戒”的危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
1、不议论政治:本尊就是个小律师,能够把本职工作做好已经不容易,不懂政治也不能妄议中央大政,在政治方面都是厚黑学的高手,古代因为“文字狱”多少儒生“被焚书坑儒”,清朝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都是惨痛的教训。因此不论是谁不要和本尊议论政治,如果非要议论那就“说外国不说中国”“说敌对国家不说友好国家”“说好不说坏”,如果到万不得已议论政治,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涉及藏独、疆独和台独,这就是本尊的“老油条”。
2、不议论工作:在下班时间与朋友聚会已经累得生不如死,不会和朋友再谈论工作,就是谈吃喝、找女朋友、买车买房买别墅,因为如果谈工作就可能得罪人,非要谈工作就是林*元帅说的“好好好对对对”“高举紧跟拥护”,因为涉及到工作就要谈到人和事,难免有人打小报告,笔者坦率的讲国人都有“炫耀癖”“漏阴癖”也就是“嘴巴不住门”“没有保密纪律”,不然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吃里扒外”当间谍。
3、不议论隐私:国人有一个毛病,就是“追星”,笔者不以为然,演员只是一个职业,每个人应该把你的重点放在本职工作和家庭中,很多人就是个“狗仔”每天跟踪明星的业余生活:是否失恋了?又和谁上床了?一部片酬多少?这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吗?尤其是愿意议论人家的隐私实在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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