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作为单位或个人证明
办理某种业务的重要凭证
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具有严谨、唯一的特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
为牟取私利
她却心存侥幸,私刻公章
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近日
安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在进行日常工作时发现
辖区内一群众谢某
家中存在一枚私刻的公章
掌握相关线索后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谢某家中
搜出其找人私刻的印章一枚
以及伪造的户口本和离婚证
“警察同志,拿到这些东西后,我还没来得及做什么!”
不不不!你已经做了!
据谢某称其因想要申请房贷
与办理伪造证件的卖家取得联系
让其帮忙办理伪造的离婚证、户口簿
以及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印章
给对方支付了费用后
卖家以邮寄的方式寄送伪造证件
谢某拿到伪造证件后
还没来得及拿给房屋销售申请房贷
就被警方查获
目前
谢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使用、购买假公章、假证件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涉嫌犯罪
如有发现私刻公章等违法线索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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