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其中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新型主体、各类用户平等参与电力交易,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
政策精读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建设成果,深化市场建设共识,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稳妥有序实现全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对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作出部署。自 2023 年10 月15 日起施行。
电力现货市场是反映电力供需形势的“风向标”。《基本规则》主要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以及现货与中长期、辅助服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统筹衔接。比如,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路径方面,《基本规则》明确近期重点推进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以“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加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衔接,畅通批发、零售市场价格传导,推动新能源、新型主体、各类用户平等参与电力交易。在规范电力现货市场机制设计方面,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
《基本规则》将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方式促进变动成本更低的新能源优先消纳,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协同消纳。
(本文源自国家能源局、人民日报海外版,由浙达能源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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