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4)日
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23年10月22日前
可在
详情如下
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府发〔2023〕3号)文件要求,当前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正处于重要阶段,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普查对象尚未进行清查登记。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不重不漏,请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务必于2023年10月22日前主动进行补充登记。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全州范围内尚未进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含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民宿等网络经济以及未办证但有实际经营活动如家庭茶楼等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22日前,可在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持有的全部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企业、个体户营业执照)和公章等资料,主动到经营所在地经济普查办公室完成清查登记;因其他原因不能前往现场登记的,可下载填报清查表,通过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清查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各县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编造、修改普查数据,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甘孜州经普办或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反映。如有疑问,请向当地经普办咨询。
衷心感谢您对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甘孜州经普办:(0836)2833337
康定市经普办:(0836)2822757
泸定县经普办:(0836)3122627
丹巴县经普办:(0836)3523382
九龙县经普办:(0836)3322405
雅江县经普办:(0836)5124070
道孚县经普办:(0836)7122941
炉霍县经普办:(0836)7322249
甘孜县经普办:(0836)7524500
新龙县经普办:(0836)8122217
德格县经普办:(0836)8223973
白玉县经普办:(0836)8322970
石渠县经普办:(0836)8622068
色达县经普办:(0836)2605022
理塘县经普办:(0836)5322582
巴塘县经普办:(0836)5622450
乡城县经普办:(0836)5821460
稻城县经普办:(0836)6126016
得荣县经普办:(0836)5921010
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4日
来源: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毛莉泓
校对:杨雪
责编:白马
审核:陈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