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货物装载源头监管,持续推进我市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通知》(镇政规发[2020]1号)、《镇江市治超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货物装载源头排查的通知》(镇治超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市货物装载源头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请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主动落实源头监管工作,并请社会各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附件:2023年度货物装载源头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明细表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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