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杀高敬亭可不可以?
答案很显然:当然可以!
但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说法来问:杀高敬亭有没有问题?
客观来说,拥兵自重,抗命不遵,按军法处置,施以极刑,没有问题!
但现实不是这样。
现实是高敬亭被杀一年半之后,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
这就有问题了。
项英虽然一再声称对高敬亭进行教育、说服,但事实上,在实施皖南新四军东进北上的战略方针和“放开手脚,发展力量”的战略部署上,他也在不断地接受中央的教育、说服。
1940年5月4日,毛泽东给东南局发出了《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的指示,这份指示,实际上是对他不敢放开手脚发展的思想的批评和指责。
客观来说,毛泽东在这份电文里,用了最大的耐心,摆事实,讲道理,举实例,明任务,定举措,来对项英进行教育和推动。
但是,这份电文却极大地挫伤了项英的自尊心,为此,他一连3次向中央发报为自己申辩并“请求撤职”。
但此时新四军军长叶挺已经出走去重庆提出辞呈;而项英又是三年游击战争的领导者、新四军的创建者,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
最终,中央对此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妥协,最终把他的错误仅定性为策略问题而非路线问题,让他依旧担负军分会书记与东南局书记之职。
另外,在皖南军部北移事宜上,中央从1940年4月就开始提醒他尽快北移,此后随着国共两党矛盾不断升温,中央于9月份更是明令他率部或直接北渡长江,或东进苏南,总之要尽快离开云岭。
之后从10月到12月期间连电催促他尽快北移,仅仅在11月份就连发六电,12月份的电文中更是措辞严厉地进行了催逼。并且提醒他“似此毫无定见,毫无方向,将来你们要吃大亏的……”
但项英却仿佛高敬亭附体一般,完全不为所动,只在口头上表示服从、遵命,但却提出各种困难、问题进行拖延。
一直到最后实在拖不下去时,才发电声称东进苏南,但却对绕林茂林的路线事宜只字不提,最终皖南新四军九千余人,在茂林群山中葬送殆尽。
所以说,项英要对皖南事变负主要责任:这是由于他对中央战略方针的抵制,加上他自己一系列的错误决策导致的悲剧。
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使毛泽东对项英产生了极端愤慨的情绪。这种情绪在中共中央于1941年1月15日做出的《关于项、袁错误的决议》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要知道,做出这个决议时,皖南事变战斗部分才刚刚结束(1月7日至1月14日),彼时,军部已经于1月12日向中央电告计划分散突围之后,将电台砸碎,与中央失去了联系。所以说,正是各种情况尚不明确,甚至叶挺和项英下落不明的时候。
虽然这份《决议》是中共中央做出的,但其文笔却是毛泽东风格的。
《决议》中明确指责项英对中央“表面上表示服从……今始证明依然未改。”并将皖南事变定性为“由于项、袁领导错误,事先既少精神上之准备,临事复无机动作战之指挥与决心” 导致的,是“项、袁一贯机会主义领导的结果,非寻常偶然的战斗失败可比”。
中共中央对很多重大事件的决议一向是持谨慎态度,像这样在什么情况都还不完全了解,当事人尚处于下落不明,事件还远未真正结束的时候,做出措辞如此严厉的决议是极为罕见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毛泽东对项英的极端愤慨。
这种愤慨情绪或许会使毛泽东产生这样一种联想:
四支队与中央的联系,一般都是通过东南局和军部进行的。而项英恰好是东南局和军部的实际负责人,并且存在着极为严重的家长制作风。那么,项英向中央汇报的关于高敬亭的一切问题,有没有存在着他个人的主观臆断呢?项英在向中央提出的撤职、处决的建议,是不是存在瞒上欺下的可能呢?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怀疑项英在高敬亭案中起了不好的影响,虽不尽客观,但却是人之常情。
这个推断的合理之处在于: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当毛泽东于1953年说出“这是戴季英搞的鬼!”时,时任开封市委书记的戴季英已经于1951年,因明目张胆地写信给他伸手要官,而被他斥为“共产党不需要戴季英这样的高级干部。这样的人,应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永不启用。”并随后于1952年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
在1955年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做结论时,说人都是会犯错误的,除极少数之外,其它的人都是能够挽救的。而戴季英与陈独季、张国焘、高岗、饶漱石、陈光等人并列,都是属于“不可挽救”的人。
1959年,戴季英被认定对二十多年前的陕北肃反事件负主要责任,不久即被判入狱15年。
由此可见,毛泽东对戴季英已经达到了极度反感的地步。
事实上,与戴季英和项英相比,当时参与高敬亭案比戴季英职位高、比项英更为直接的人还有叶挺、张云逸、邓子恢等人,正是他们发起了“反高斗争”,向军部建议将高敬亭撤职查办。
所以,如果真需要有人为高敬亭案负责,最直接的人应该是叶挺、张云逸和邓子恢三人。
但彼时,叶挺已经牺牲,张云逸被授予大将军衔并享受元帅待遇,邓子恢是国务院副总理。而只有戴季英和项英是犯了错误,并且所犯错误让毛泽东始终耿耿于怀且无法原谅的人。
如果说毛泽东对高敬亭案的反思基于个人对项英和戴季英的反感情绪,那么,这就产生了第三个问题:中央到底有没有来电同意枪毙高敬亭。
长期以来,民间一直有这样的一个传说:高敬亭在被杀两小时后,中央来电才到,叫送延安学习,但为时已晚。
根据我收集的资料推算,这个说法似乎是源于八十年代某个报纸上刊登的一篇文章,说是中央来电不让枪毙,但电文被当时的译电员江腾蛟私下扣住了,直到高敬亭被枪毙以后才拿出来。
但这个说法并不成立。
首先,在部队中,电文的收发和转译是由至少两个人完成的,电文上的收发时间、转译时间都有标注,都是可以被查证的,所以绝对不可能存在什么收报员和译电员扣押电报的情况。
其次,江腾蛟彼时已经不担任译电员之职,而是去了战地服务团,自然不存在扣押中央来电。经查证,当时担任江北指挥部和四支队机要科长的人是李资平。
另外,这个说法始终只是一个说法,没有任何一个资料里有这份电文的原件或抄件。
最后,这个说法中的两个关键人物江腾蛟和李资平,都对这个说法提出了驳斥。
江腾蛟在2007年接受采访时提及此事时的原话是:要真有这种文章,说明这个编辑没有历史常识。我出事后,关于我的谣言很多,我根本就不去理会。
李资平在1984年接受访问提及此事的原话大意是:此说不确。中央来电内容是同意枪决,就是我收的电报。
当时全程参与了公审高敬亭的戴季英也在八十年代曾回忆说:是党中央批准枪毙高敬亭的,叶挺亲自给我看的电报。高敬亭这么高的职位,如果不是党中央批准,谁有这么大的胆敢动他?
这几位当事人在提及此事时,都已经步入晚年,他们自己的历史问题也已经被平反,因此不存在政治顾虑,所以相对而言,更具有参考价值。
虽然中央批准枪毙高敬亭的来电也没有相关文献予以佐证,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有据可查的一些历史资料进行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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