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海淀区人民政府发布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将本区2700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展配租。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
备注:1.文龙家园等24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趸租项目是指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租赁农民富余安置房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房屋产权人为被拆迁安置人。如遇房屋产权人解约,承租家庭须配合运营单位调房。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图片来源:摄图网
配租对象: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10: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登记方式: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
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此次配租分组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原则: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房源为廉租房项目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全额交纳租金,但是符合并取得公租补贴资格的家庭只缴纳差额租金(差额租金=当月租金总额-补贴金额),不再另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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