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的最终复核还遥遥无期,现在最难办的地方在于从程序上抠每个细节,事实上是能抠出瑕疵的。毕竟死人已死加上时间久远,正常人一周前去过哪里,做了什么尚且说不清楚,劳荣枝案死无对证的那些问题终究是个问题,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就让劳荣枝一命呜呼了,又多了一个闭上嘴的死人,可拿来做文章的空间无疑会更大,这就不仅仅是谁承担责任的问题,而是多了个随时都能被利用的素材。
这是劳荣枝案死刑复核迟迟下不来的原因之一。
程序正义的本意是指处理事情的经过必须要合理合法,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最大限度的保证结果正义。如果程序不正义,结果虽然也可能正义,但结果不正义的概率肯定是大大增加了。
去年易烊千玺考编事件就是个程序不正义的典型案例。
易烊千玺在未参加笔试就进入国家话剧院入编的公示阶段,程序上显然有问题,虽然国家话剧院和各大专业媒体都对此作出了解释,试图说明易烊千玺已经用实力证明了他的能力,无论是面试还是笔试都是考察能力,如果已经知道能力,相对的简化程序也不是不可以。
但这无疑就出现了一个模糊的标准,在模糊标准下,程序正义就不可能得到保证,更谈不上结果正义。这件事的最终结果也是以易烊千玺的主动退出落下帷幕,否则对国家话剧院和易烊千玺都是个说不清的污点。
说到这儿,有人可能会有个疑问,为何奥运冠军可以进清华北大?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不仅仅是学校需要名人来增加知名度,关键是有相关制度,程序正义上挑不出毛病。
那么程序正义是不是一定就结果正义?那也未必。
前些年颇受争议的烟草院士、茅台院士,在选拔程序上完全没问题,而且公开透明,但为什么公众的反对意见特别大,因为这种院士很难符合公众对院士的要求,因为无论是烟草、白酒品质有多高,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所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另外,比如西方国家法院的赎金制度,既然已经是制度,程序上没问题,但显然对有钱人有利。富人犯了法,交点钱,可以不坐班房,穷人犯同样的法,没钱交赎金,只好进监狱。程序是正义了,结果正义几乎体现不出来。但在富人看来,这个程序很正义。
西方的律师制度某种程度上也是偏向富人的,穷人要么没钱请律师,要么请不到一流律师。辛普森案律师团的一位律师多么后也承认是钱的作用使辛普森逃脱了刑事指控,但这又恰恰是程序正义的。
由这儿看,程序正义的前提必须要在制度建设上体现出公平原则,规则有倾向性,程序再正义,结果的正义也体现不出来。
碧桂园的股东上个月底将价值65亿的股权捐给自己家的慈善机构,程序合法,但在债权即将违约的情况下很明显就是在做资产隔离,这结果算正义吗?
刚刚看到今天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方舟公园早市上有3名城管被商贩用刀捅了。按说城管在管理商贩上是有执法权的,但是为什么出了这种事儿公众对城管的怨气反而比较大。问题就出在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尺度掌握上,本来程序正义可以解决的问题被人为复杂化,公众就很难接受其执法的结果正义。
客观说,如果没有城管,城市的商贩就会处于一个森林法则下的无序状态,乱肯定是更乱,从程序到结果就更无正义可言。
要真正做到从程序到结果都正义,该怎么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公众素质的提高是唯一出路。问题是在这条路上谁愿意作出牺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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