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发生的水果捞事件,引起了网络很大的关注,因为这涉及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问题。从事情的起因上看,这个事件并不大,就是买了一份水果捞引发的矛盾纠纷。如果涉事双方开始都能以和气生财、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个小事件也不至于成为社会热点事件,占据这么多的网络资源。在这点上,涉事双方都应该作出深刻的反思!
现在我们来理一理整个事发经过。当时这位女孩来到这家水果捞摊位买水果,女孩选好水果后,摊主先是把水果加工成水果捞再过秤,称出的水果捞有两斤多,需要女孩付款47元。这个时候问题来了,女孩觉得摊主先把水果切好再过秤,不符合正常的操作流程,按照女孩的意愿,她觉得摊主应该先把水果秤好并告诉价钱,在得到她确认同意后去处理水果,完成双方的交易。
我们假设一下,摊主还是按照自己的操作流程,先切水果再过秤。如果摊主称出来的水果价值是20元左右,相信女孩会欣然接受并付款,完成双方的交易。所以这个事件的核心纠纷就在这47元上!说起来我并不清楚这个水果捞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但是从图片上看,它就是几种水果拼在一块切成块状来销售。这与我们老家那边的“酸野”很相似。所谓的我们那边的酸野,就是把水果分解后进行腌制、调料来食用,谓之为“酸野”。经过加工的酸野十分入味,酸酸甜甜,深得广大消费者喜爱。
同样的,酸野和水果捞一样,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后,水果吃起来不但方便,口感也变得更好,这就引发了一个价值增值的问题。以我们老家这边的酸野为例,经过加工后成为酸野的水果,是进行涨价后再出售的。根据我的观察,大概涨价50%左右,并且这个涨价幅度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当然了,这个水果捞和酸嘢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酸嘢大部分是将水果切成块状后进行腌制、调料再出售,明码标价。而水果捞是经顾客选好后,再过秤加工出售的。
从这个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在实际生活中,销售者和顾客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一个很敏感的状态。就好比这次事件,女孩的意愿是自己挑好水果后,摊主应该先将水果过秤告诉她价格,并得到她确认购买后,才对水果进行加工、打包出售。同样作为消费者,我完全能理解女孩的这个意愿,当我们出去买水果时,我们总希望能先过一下秤,看看需要多少钱后,才决定要不要买。特别是买整个西瓜这种情况,大家都会想着先秤一秤,符合自己心理预期的消费才会买。我觉得在这一点上,作为一个销售者,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并守住这个底线。
在本次事件中,女孩将要购买的那盒水果捞,到底该不该以47元的价格出售,能不能以47元的结价格出售,我这里没有标准。但是有一点需要肯定的是,它我们这边的酸嘢一样,经过一定的加工后,肯定是要涨价出售的,至于这起事件中这盒47元水果捞,到底涨了多少幅度,能不能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符不符合相关法规关于商品价格的要求,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显然在这起事件中,这盒47元的水果捞是得不到这位女孩的认可的。那除了这家水果捞摊位,当地其他的商家,是不是都是普遍以这样的价格在出售呢?有关部门应该进行摸底排查,重新做一个科学的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那到底人家切好了的水果,结果我们不买,从道德的角度来说,算不算不厚道,我自己心里都觉得纠结。而涉事的水果捞摊主,之所以那样气愤,不惜对女孩已进行言语辱骂,这正是死死抓着这一点。在她看来,从她接过女孩选好的水果,到她把水果切成块状,全程女孩没有做出有效的阻止,就是默认了要买这份水果。结果她万万没想到,女孩竟然说不要就不要。眼看着自己就要蒙受损失,情急之下她做出了后面一系列的操作。
说起来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此类事情,当时我去一个凉菜摊买猪耳朵。相信在凉菜摊买过猪耳朵的都知道,凉菜摊的猪耳朵都是论个卖的,有的大一点,有的小一点,都是以同样的价钱出售。当时我正在想着要选一个卖相好的,大一点的。结果老板没等我告诉她要哪个,直接捡了一个过去,没等我反应过来阻止,手起刀落猪耳朵已经加工了一半。当时我很不高兴,但是看摊主是一位女士,我愣是忍了,付了钱后,东西也没拿扭头就走掉了。不知道大家如何评价这个事情?
目前对于这起事件,有关方面的处理结果是,对涉事的两位摊主刘旭某和刘变某分别处以500元和300元的罚款。对于涉事的另一方,购买水果捞女孩的父亲常某处以500元的罚款。而公众对于这个处罚结果是不太认可的,有不少网友单纯地把涉事女孩及父亲当成受害者,所以觉得这对父女不应该受到处罚。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完全能理解大家这种单纯的正义,但是我没办法认同大家的观点。
首先从整个事件的性质来看,警方对双方分别作出处罚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虽然我能理解这部分网友的心情,但是我还是基本认可警方的处罚措施,这是从法理的角度,而认为不应该处罚涉事女孩家人的网友,是单纯地从道义的角度来看到这个事件,所以才会觉得处罚涉事女孩家人不符合道义。那在这点上大家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当道义和法理产生冲突时,是优先遵循法理!
另外有一点大家可能忽略了,那就是这个事件从商品交易的争执,发展到双方大庭广众互相谩骂、互相吐口水的时候,这个性质已经变了。此时警方介入,要处理的是违反社会治安的案件,重点并不在这盒水果捞到底能不能卖47元,这似乎并不是警方管辖的范围。
我上面说过了,我只是基本认可警方的处罚措施,也就是保留了一些个人的观点。这些观点包括警方已经加重对涉事摊主的处罚力度,相对应地对涉事女孩及家属降低处罚力度,比如口头警告,勒令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我说的建议对涉事女孩及家属勒令学习法律法规是有依据的,就是下次再遇上此类纠纷时,冷静、克制,保存好证据,静等警务人员到来,而不是火急火燎地在现场与对方发生冲突!
那最后关于涉事水果捞摊位被扔鸡蛋的问题,原因无非就是个别人员对警方的处理不满意,才做出了这样过激的举动。首先不管是谁,都没有资格往涉事摊主的摊位扔鸡蛋,这是不理智,也是不应该,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涉事摊主报警,这些扔鸡蛋的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在这里劝告这些朋友,要冷静、文明对待社会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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