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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准地价体系,引导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城区原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2023年5月23日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和验收,经十八届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定批准,现予以公布实施。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宁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和盛镇、早胜镇、长庆桥镇、新庄镇、盘克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宁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宁县县城区本次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以及宁县中心城区范围为基础,同时结合宁县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城区定级范围面积为10.34平方公里,其中河流占0.91公顷。其四至为:北至任家庄-五里铺村-九龙村、南至高山堡村-九龙河、西至327国道-规划宁南七路、东至银百高速-徐家村与九龙村交界处-水沟。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本次宁县城区土地级别更新划定为4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宁县城区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①东:天赐路-马莲河,南:宁州一路-新区福邸南侧-宁州大道,西:G327-东风路,北:天赐路;
②东:宁县政协东侧-规划永宁路,南:九龙河,西:城北河,北: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侧。
2.32
Ⅱ级
①东:马莲河,南:宁县交警大队,西:天赐路,北:杨湾队山脚;
②东:城北河,南: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交汇处,西:马莲河,北:高速引路线;
③东:高铁站以东-九龙河,南:定级范围线-九龙河,西:城北河-宁县政协-规划永宁路,北:规划东环路;
④东:山脚线,南:G327,西:马莲河,北:九龙河。
2.85
Ⅲ级
①东:定级范围线,南:天赐路,西:定级范围线,北:定级范围线;
②东:马莲河,南:G327,西:G327,北:宁州一路-新区福邸南侧-宁州大道;
③东:规划宁南五路,南:定级范围线,西:马莲河,北:G327-G211;
④南:规划东环路,西:城北河,北:银百高速;
⑤东:定级范围线,南:定级范围线,西:高铁站以东-九龙河,北:定级范围线。
3.06
Ⅳ级
除Ⅰ、Ⅱ、Ⅲ级之外的其他区域。
1.20
河流
0.91
8.80
合计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结合宁县城区不同用途各级别内建设用地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宁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Ⅱ级区域设定为“七通一平”。Ⅲ级、Ⅳ级区域设定为“五通一平”。“七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供气;“五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根据宁县城区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同时结合宁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4、基准地价确定
宁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932
607
473
307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815
565
428
275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426
308
232
172
基准地价(万元/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534
407
295
237
基准地价(万元/亩)
附件2:
和盛镇、早胜镇、长庆桥镇、新庄镇、盘克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一)和盛镇2023年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焦村、太昌参照和盛镇低一级别)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和盛镇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宁县和盛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及和盛镇现状发展为基础,同时结合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和盛镇定级范围面积为11.60平方公里。北至和盛镇行政区界线、南至石家庄子、西至青兰高速、东至吴家村-公曹村-南家村。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本次和盛镇土地级别更新划定为2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和盛镇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东:康盛路以东120米处-规划路,南:规划民主路-规划光福东路,西:青兰高速-宁县第四中学西侧道路,北:规划和致路。
2.64
Ⅱ级
东:吴家村-公曹村-南家村,南:南至石家庄子,西:青兰高速,北:和盛镇行政区界线。
8.96
合计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根据和盛镇不同用途各级别内建设用地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和盛镇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区域设定为“六通一平”,Ⅱ级区域设定为“五通一平”。“六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五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根据宁县和盛镇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和盛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682
460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636
409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255
173
基准地价(万元/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453
371
基准地价(万元/亩)
4、基准地价确定
(二)早胜镇2023年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中村、良平、平子、米桥参照早胜镇低一级别)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早胜镇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同时结合早胜镇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早胜镇定级范围面积为8.46平方公里。北至G327,南至南街二组-李家村,西至银百高速-南街村塬边,东至南北村-李家村。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本次早胜镇土地定级划定为3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早胜镇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东:G211,南:南街村六组,西:早胜综合农贸市场以西-南大街,北:北大街。
0.83
9.81
Ⅱ级
东:G211以东约480米处农用地,南:南街村二组-农用地,西:定级范围,北:北大街以北约400处。
2.28
Ⅲ级
除Ⅰ、Ⅱ级之外的其他区域。
5.35
合计
8.46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早胜镇城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Ⅱ级区域设定为“六通一平”,Ⅲ级区域设定为“五通一平”。“六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五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根据宁县早胜镇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4、基准地价确定
早胜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576
489
382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547
458
369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184
173
151
基准地价(万元/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412
336
228
基准地价(万元/亩)
(三)长庆桥镇2023年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长庆桥镇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宁县长庆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5)》为基础,同时结合长庆桥镇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长庆桥镇定级范围面积为8.81平方公里。北至福银高速-青兰高速-北部山脚-正长路-安和小学,南至泾河-长庆桥镇行政界线-泾河,西至泾河,东至长庆桥镇行政界线。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计算,本次长庆桥镇土地定级划定为3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长庆桥镇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东:福银高速,南:长胜路,西:泾河,北:福银高速与泾河交汇处。
1.63
Ⅱ级
东南:贾家门坡,南:泾河-长庆桥镇行政界线,西北:长胜路,东北:青兰高速。
3.02
Ⅲ级
除Ⅰ、Ⅱ级之外的其他区域。
4.16
合计
8.81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长庆桥镇城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Ⅱ级区域设定为“六通一平”,Ⅲ级区域设定为“五通一平”。“六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五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根据宁县长庆桥镇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4、基准地价确定
长庆桥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548
456
355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505
427
324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181
168
150
基准地价(万元/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385
320
216
基准地价(万元/亩)
(四)新庄镇2023年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新庄镇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同时结合新庄镇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新庄镇定级范围面积为12.21平方公里。具体分为两部分:1.新庄镇镇区,主要包括东北门村及西南门村,北至东北门村干沟畔,南至兴户村-西南门村西坬,西至下肖村-高马村,东至店头赵村;2.新庄镇东部区域,主要包括米家沟村、沟圈村、马家村及新华村,北至Y039-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以北-Y039,南至马家村小学-马家堡-泾河,西至新华村六组-马家村四组,东至店子沟隧道。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计算,本次新庄镇土地定级划定为2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新庄镇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东:宁县铭钰中药材合作社东侧道路,南:庆新小区以南,西:东瓯家园,北:东北门村村委会。
1.77
Ⅱ级
东:店头赵村,南:兴户村-西南门村西坬,西:下肖村-高马村,北:东北门村干沟畔;
东:店子沟隧道,南:马家村小学-马家堡-泾河,西:新华村六组-马家村四组,北:Y039-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以北-Y039。
合计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新庄镇城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各区域均设定为“六通一平”。
(3)容积率设定:根据宁县新庄镇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4、基准地价确定
新庄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453
383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387
336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182
159
基准地价(万元/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280
202
基准地价(万元/亩)
(五)盘克镇2023年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春荣、湘乐、九岘、金村、南义、瓦斜参照)
1、定级范围确定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规定,盘克镇定级以《宁县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同时结合宁县盘克镇各类用地现状分布特点,经实地勘查后,在确保自然地块及权属单位完整性的基础上,确定宁县盘克镇定级范围面积为1.75平方公里,其四至为:北至街东村卧龙台,南至街西村前坳向北195米,西至国家电网宁县盘克镇供电营业厅向西80米,东至街东村南俭。
2、土地级别确定
通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计算,本次盘克镇土地定级划定为2个级别,各级别四至及面积统计资料详见下表。
盘克镇土地级别描述表
级别
级别范围
面积(㎞²)
百分比%
Ⅰ级
东:盘克镇街东小学东侧;南:X023中心线向南偏移110米;西:盘克镇派出所西侧农田;北:街东村农田(注:所有级别边界以临街宗地的背街面为级别边界)。
0.48
Ⅱ级
上述一级以外的其他定级区域。
1.27
合计
1.75
100
3、基准地价内涵确定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盘克镇城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设定条件如下:
(1)估价期日设定:2023年01月01日。
(2)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五通一平”。“五通”是指: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容积率设定:根据盘克镇土地现状开发利用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设定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使用年期分别按商服、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使用年期设定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50年。
4、基准地价确定
盘克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确定表
土地级别
用途
Ⅰ级
Ⅱ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413
305
基准地价(万元/亩)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380
274
基准地价(万元/亩)
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158
127
基准地价(万元/亩)
8.4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
260
197
基准地价(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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