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仁心,治病救人从来是白衣天使令我们所感激尊敬的神圣职责,然而湖南却有一家医院与此背道而驰。
在患者住院治疗4天后,由保安将其驱逐出院,遗弃在一处垃圾堆,事情曝光之后,医院却对此发声称:“是病人自己走出去的”。
随着官方介入调查,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了水面。
男教师车祸昏迷 ,4天后出现在垃圾堆
谢桐军是湖南新田县大坪塘乡中学的一位受人敬重的物理老师,凭借着出色的教学能力在学生家长中间广受好评,然而一起车祸彻底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
2011年11月,谢桐军因为在打篮球中脚部受伤,就在15日这天请假回到家里面休息。
15日当天晚上结束了监管学生自习之后,谢桐军便骑着摩托车疾行返回家里,结果或许是天色太暗,一辆车直接将谢桐军连人带车狠狠地撞到了路边的一处草丛里面,谢桐军的大脑遭受到了严重伤势,整个人随即处于昏迷状态中。
由于事发地段人流较少,荒草丛生,茂盛的草丛将谢桐军的尸体遮掩住,整整三天的时间过去后,当地一位名叫邓顺忠的村民路过时隐约看到了草丛内的人影,随即将伤痕累累的谢桐军送到了新田县中医院进行救治。
由于谢桐军身上并未带有相关身份证件,因而医院方并不清楚这个人的真实身份,便将病人安排到了急诊室进行救治,据院方描述,伤者身上的伤口出现了化脓的状况,神志也不清醒,就先对其进行消毒、输液处理。
与此同时,得知谢桐军失踪以后,家人急忙在他回家的路上四处寻找可疑踪迹,终于在22日当天找到了谢桐军摩托车的行迹,通过对附近居民询问,家人得知前几天这里刚刚有一个车祸受伤的中年男子进入医院紧急抢救,只是目前情况尚不得知。
家人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中医院,未曾料想到了医院门口附近,赫然出现在眼前的却是躺在了垃圾堆里面的谢桐军,仔细一看他浑身凌乱,化脓的伤口与多日未曾清洗的身体散发出了阵阵难闻的恶臭。
就此,围绕着谢桐军在18日至22日发生了什么遭遇,医院和家属产生了激烈的争执。医院方面认为,自己对于谢桐军的救治是尽心尽力起到了职责的,在医院期间为其提供输液治疗、提供食物。
之所以谢桐军会在4天后出现在了垃圾堆内,纯粹是“他自己走出去的”,跟医院没有一丁点关联。
谢桐军家属们却拿出人证反驳到,他们从医院附近的几名目击者口中得知谢桐军根本就不是自己走出来的而是被医院保安直接抬出扔到垃圾堆的,也就是说他本人压根是在非自愿状况下被人控制丢弃的。
考虑到谢桐军住院的4天时间内没有任何人为其缴纳医疗费用,谢桐军很有可能被医院当成了一个累赘皮球给踢走。
为了证实双方说法的准确,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直接调出医院监控,查阅相关时间区域就可以让医院自证清白,不过院方却拒绝了家属提出的这一合理要求,声称监控出现毁坏已经不能查看当时状况。
谢桐军的家人感到大为恼火,通过媒体的渠道将此事进行扩散发声,最终,官方的通报揭开了谢桐军被遗弃的真相。
被当成精神病人丢到垃圾堆,涉事医院被追责
新田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情进行调查后,真相立即得以浮出水面,原来家属们从目击者口中得知的消息所言不虚。
18日,谢桐军被送到医院后,院方确实对其进行了紧急治疗,但两天后随着伤者的苏醒,医院发现对方的精神状态出现了严重问题,时不时在院内寻找其他病人寻衅滋事、扰乱医院秩序。
这时候医院不是将这名患者进行进一步的单独医治或者送他到其他精神病医院救治,而是索性把这个四天没有缴费的“无主”之人丢到了院外。
22日一大早,医院保卫科随即组织人手将这个被领导认为是“闯入医院的精神病人”重新赶出了医院,谢桐军本人被几个大汉牢牢控制住,抬到了医院旁的垃圾堆,随后离开现场放任其自生自灭。
显然在这起事故中,医院在未曾了解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擅自丢弃遗弃病人,造成了医院声誉的损坏以及伤害到谢桐军及其家人,为此负有严重的责任。
从院方相关责任领导到医生、护士、保卫科保安等一大批人均遭到了处分、下岗等处理,算是让谢桐军的家属稍稍得以宽慰。
不过这并不能改变谢桐军身上糟糕的状况,由于送医时已经过去了三天,谢桐军早已错过了最佳黄金救援期,即使在其后几个月进行了严密的治疗,他仍然未能恢复到正常人的状况,说话、记忆等人体大脑最不可或缺的相关功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缺陷。
家属伤心地表示,现如今谢桐军的记忆力大不如前,时不时半夜惊醒在床上大叫,吓得家里人无法安心入睡,如果当初进入医院后能够得到院方精心的治疗,或许现在不至于造成如此糟糕的状况。
受伤势影响,谢桐军今后下半辈子的工作、日常生活将会不得不更多依靠家里人。谢桐军的境遇无疑是悲惨的,如果不是有好心人在路上发现将其送医,或许他的生命早就宣告终结。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谢桐军的真实身份确实是一位误入医院、伤痕累累的精神病人,医院难道就能够随意将其丢到垃圾堆吗?显然这也是不合理的,不管病人身份如何,医院始终要以治病救人为己任,不得随意丢弃、遗弃、驱赶病人。
法律分析
看完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会让人感觉寒心。原本是备受尊敬的“白衣天使”,是救死扶伤的医院。现在却变成了让人失去救治机会的地方,而且还欺骗家属是“病人自己走出去的”。
虽然谢桐军的命保住了,但他已经无法正常生活,精神失常,从一位受学生欢迎的人民教师变成了家里的“累赘”。通过这个案件,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一些有关医院救助医疗义务的法律规定。
1.谢桐军被撞,肇事司机有什么责任?
虽然本文关注焦点在医院身上,但不可否认的是,事情的导火索是因为15日晚的一场车祸,谢桐军连人带车被撞到草丛里。而肇事司机并没有作为,而是肇事逃逸了。谢桐军是几天后被附近居民发现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如果肇事司机不逃跑,及时拨打120抢救谢桐军,肯定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一方面谢桐军会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另一方面,他不会因为医院找不到负责人,无人看管、缴费而被强行赶出医院。
但不管怎样,肇事司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2.医院和医生该如何对待那些路人送来的情况紧急的身上没有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的危重患者?
作为一名医生,其职责就是救死扶伤,为患者服务,对每一位患者负责。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如《社会急救医疗办法》规定一些救助急救患者的措施。
遇到这种情况,医生首先是及时检查病人的情况,让值班的同事们做好抢救手术的准备,同时打电话给值班领导;获得领导首肯后,启动应急程序,马上对病人进行抢救;
在病人抢救过程中,对病人的身份进行认定,比如说看他随身是否有带手机或者其他物件,可以联系上他亲友;如果还是不能确定病人身份,联系不到病人家属和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可以打电话报警,让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待病人脱离危险后,再和病人沟通,以获取联系,补办手续。相信患者也会理解,事后会补交上相关费用。
但是本案中的医院和医生,在进行抢救后,没有及时联系家属。在其住院观察期间,说谢桐军闹事、精神不正常,但也没有联系警方报警、寻找家属,也没有联系其他类型医院接管治疗,而是直接将人扔出医院!
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医德,也背离了人性,也愧对于自己当初许下的医学生誓词“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希望这样的现象只是个例,医院都还是那个圣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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