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你是否收到这条短信?
你涉嫌于××年××月××日×时×分,在××路××处,有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已经被抓拍,请携带身份证、手机拍摄本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照片(前后各一张,能清晰显示车辆号牌)在30日内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注意,这不是诈骗!注意,这不是诈骗!注意,这不是诈骗!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出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智慧交通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科技应用,在市区主次干道、重点商圈、学校周边等区域设置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按期接受处理。
收到短信后,违法行为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连云港交警提醒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各行其道,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做生命健康的守护人。
发型诚可贵
清凉价更高
若为安全故
二者皆可抛
来源:连云港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