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酒后驾车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处级干部赵学军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月11日21时许,赵学军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鹤城区杨黄公路20公里处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赵学军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赵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鹤城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张彦龙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4月15日23时许,张彦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鹤城区怀铁二中对面铁路桥下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44.5mg/100ml,张彦龙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张彦龙犯罪情节轻微等,作出不起诉决定;张彦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3
沅陵县官庄镇党委书记刘毅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8月30日20时许,刘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沅陵县御江苑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4mg/100ml,刘毅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刘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4
通道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粟广清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6月13日20时许,粟广清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东路城东大市场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88.5mg/100ml,粟广清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粟广清受到免职处理,7月被立案审查。
5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八级职员付永军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月31日21时许,付永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鹤城区云集路森林公安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8mg/100ml,付永军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付永军受到免职处理,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勇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6月13日22时许,周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鹤城区政府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6mg/100ml,周勇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周勇受到免职处理,并被立案审查。 来源:清廉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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