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起就滚”
据极目新闻报道,
7月24日晚,
山东临沂的夜市街上,
一名小伙因质疑14元的泡面价格太贵,而遭到摊主的嘲讽与辱骂。
冲动之下,
小伙将摊位上的所有泡面全部摔在了地上。
据摊主表示,
被摔的泡面每袋10元,总共850元。
当然,
小伙随后支付了这850元。
25日,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鸱先生,和夜市负责人周先生。
面对记者,鸱先生表示后悔当时太冲动,
但他认为是对方出言不逊在先,
并表示已经向消费者协会举报。
夜市负责人周先生则表示,
泡面14元属于明码标价,
但这件事造成的影响太坏,所以已经要求摊主暂时停业。
显然,如果不出意料的话,
这起事件到此为止就应该结束了。
事件虽然已经结束,
但这件事本身却很值得深思。
先说鸱先生,
他毫无疑问还是太过于冲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摔泡面的目的,想必是为了发泄不满,为了惩罚对方。
但他这种行为却是在毁坏他人财产,
当然了,
他支付了850元,
也就相当于买下了这些泡面。
但这不仅是在浪费,
某种意义上还是中了对方的“激将法”。
再说商家,
从表面上看,
开始,这只是一个单纯的讨价还价行为,
类似的情况在市场上每天都在发生。
有些时候,
即使东西卖的不贵,顾客也会习惯性的讲价,
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从视频来看,
普通的袋装面,
配上一个鸡蛋和几根菜就卖14元,
这个价格也的确有些贵,
小伙的质疑并非无理取闹。
当然了,
贵不贵本身不重要,
做生意讲究明码标价,商家本身就有自由定价的权力,顾客也无权干涉。
但顾客只是表示卖得贵,
你就直接出言不逊,
叫人“买不起就滚”,
这又是几个意思呢?
这一出言不逊,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顾客就是上帝”
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
当然这句话本身是存在问题的,毕竟,顾客和商家之间是完全平等的,顾客只是花钱购买产品和服务,本身并不比商家更高贵。
但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于商家来说无疑是不可缺少的,
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在。
毕竟,顾客就是商家的衣食父母,
对于衣食父母,
即便不说多么尊重,
至少也不能恶语相向吧?
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
将来的命运也就可以想象了。
暂时歇业,
这对于摊主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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