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双峰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精神,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的报名企业(经营者)进行现场查验,并将主要指标量化,现场评分。现就查验的主要内容、标准、时间等公告如下:
一、查验“照”“证”
查“照”“证”是否齐全,是否过期,与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二、查验报名资料
现场查验过程中,一旦查实多家企业(经营者)共同使用同一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同从业人员,即认定为报名、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取消所有所涉及的企业(经营者)参与资格。
三、查验从业人员
根据企业(经营者)报名时提供的从业人员名册、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疾控部门发放的有效健康证明。
四、查验场地
1.查营业场所面积、产权性质,相关制度是否健全。
2.查仓储中心面积,产权性质,仓库是否符合经营学校食品食材的规范要求,经营生鲜及蔬菜的必须有冷库。
五、查验交通运输工具
查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产权性质。所有食品食材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即具有防尘防雨设施的厢式专用四轮运输车(经营生鲜及蔬菜必须配有专用冷藏车)。
六、查验检测设备
经营生鲜及蔬菜的必须要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等相关食品安全检测设备。
七、查验其他情况
查验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时间跨度、从事配送学校食品食材的从业时长、抗风险能力、食材销售记录、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资料等。
八、企业(经营者)现场查验评估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上述公布的查验内容、标准,经营者须准备下列资料原始件:1.经营场地、仓库(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2.配送车辆行驶证;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食品食材进出货销售记录、索证索票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从事过学校食品食材配送的另准备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进出货凭证、台账资料等);5.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及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等。如现场查验时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资料者视为不符合入围条件或不予记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九、现场查验时间
2023年7月29日-7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
咨询电话:
周主任:17773828228
罗主任:17769389227
特此公告。
双峰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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