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少数市民“侥幸闯关”
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1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34分
违法地址:秀山路嘉陵江路口
违法人:陆某
身份证号码:32068419******4410
2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38分
违法地址:长江路秀山路口
违法人:马某春
身份证号码:32062519******7426
3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53分
违法地址:秀山路海兴路口
违法人:倪某红
身份证号码:32068419******0625
4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34分
违法地址:秀山路静海路口
违法人:时某卿
身份证号码:32062519******2187
5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34分
违法地址:解放路民生路口
违法人:卫某兰
身份证号码:32068419******2670
6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20分
违法地址:秀山路民生路口
违法人:杨某敏
身份证号码:32068419******2203
7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4日10时20分
违法地址:解放路海兴路口
违法人:张某
身份证号码:32068319******6718
8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18日05时16分
违法地址:三厂S222海门河西闸桥北
违法人:袁某祥
身份证号码:32062519******2435
9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24日06时37分
违法地址:新海路海兴路西
违法人:黄某明
身份证号码:32062519******1870
10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023年6月25日07时13分
违法地址:秀山路海兴路路口南
违法人:顾某生
身份证号码:32062519******1393
事故发生时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完全是用血肉之躯去对抗“钢铁猛兽”
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戴头盔与不戴头盔的差别
左侧未戴头盔重伤,右侧戴头盔安全
戴头盔的重要性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一个头盔,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1、量与调
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水平佩戴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3、调紧
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整高度
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5、调整长度
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住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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