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景观
占用公共空间
并存在安全隐患
近日
有多位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赣州多处存在违建情况
九里峰山
顶楼违建未拆除
网友反映该小区
顶楼有违章浇筑搭建房子
影响市容市貌
虽然向相关部门投诉过
但实际该违章搭建并未拆除
对此
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
立即安排工作人员
前往现场核实处理
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九里峰山九期2栋顶楼存在违章搭建现象。
二、处理情况和意见
2023年7月1日至5日,章贡区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九里峰山九期2栋业主楼顶违章搭建,实施快速拆除,拆除面积约80平方米。7月12日,执法人员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整改,并对违法搭建物、构建物恢复原貌。7月14日,执法人员对九期2栋违章搭建实施快速拆除,拆除面积约60平方米。
九里峰山悠山林雨小区
公共绿地成私人花园
网友反映该小区
有的一楼业主
将公共绿地围起
成为该户的私人花园
对此
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
答复如下
针对投诉的情况,章贡区沙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2023年7月12日到现场进行处置,向业主下达了《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沙石行改字〔2013〕300585号),要求当事人拆除违章、恢复原状,并当场对其违章搭建实施部分快速拆除。
下一步,沙石镇将继续严格依法依规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规搭建现象,按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持续对九里峰山违章搭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赣县区中海城南壹号
违建现象严重
网友反映该小区
自交房以来违建现象颇多
反而越来越严重
对此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
回复如下
赣县区住保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处理此问题,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已对业主违建行为进行了劝阻、制止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同时将相关违建情况上报至区城管局,该中心将继续对物业企业履责情况加强监管,要求物业企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禁止违建材料进入小区,发现违规装修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违规装修的业主暂停供水供电并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城管部门依法处理违建问题。
赣县区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处理,回复如下:
针对该小区顶楼违建问题,该局执法人员多次督促违建业主依法拆除并自行恢复原状。同时,该局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多起晚上将施工材料运上楼顶及周末违建的行为,对此,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制止,并对部分施工工具、材料予以了暂扣处理,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还约谈了中海宏洋物业公司赣县分公司,督促其加强小区管理,要求其严控小区出入运输建筑材料及供水供电。
针对2栋105业主在阳台开设入口问题,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整治,并制止了正在违建的行为,因该违建业主情绪激动,该局向其宣传了法律法规,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恢复整改。
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对违章建筑如何进行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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