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7月10日,日本侵华日军战犯,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提出了“三光”政策。
这一政策也被称为“三光”作战或者“烬灭作战”,日军的战略目标是在华北地区清剿中国军队和抗日根据地,采取彻底摧毁抗日军民的生存条件的方式,即烧光所有房屋、杀光所有人、抢光所有财物。这一策略最早由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提出,后由冈村宁次进一步推广和实施。
入侵东北的日本先头部队
1937年7月中日全面爆发战争之后,中国军队在日军占领区以平民为依靠,发展游击战争,日军很难有效占领这些地区并获取战争资源,反而耗费了大量资源并遭受伤亡。为此,日本军事机关下令,无法占领的地区必须进行摧毁,包括杀戮居民、焚烧房屋和抢夺物资。这种军事策略逐渐系统化、规模化和长期化。中国共产党和传媒将这一军事策略简洁地概括为“烧光、杀光、抢光”,也被称为“三光政策”。
最早实施“三光作战”策略的是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而冈村宁次在接任司令官后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了这一策略。重点实施“三光作战”的区域包括晋东北、冀中、晋东南、鲁西以及山东的沂蒙山区和冀东地区。日军士兵执行的具体行动就是按照“杀光”、“烧光”、“抢光”的原则对平民和非武装人员进行残忍行径。日军士兵摧毁村庄的家具和杂物,烧毁房屋,完全摧毁这些地区的生存条件。
轻型装甲车
据现有史料显示,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间,日军在扫荡八路军晋冀鲁豫边区的太行区与太岳区时,下令:“这次作战,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八路军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 亦一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在此种思想指导下,日军多个部队都执行了“烬灭作战”,并贯穿着整个抗日战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战争的进行,日军在1944年后由于兵力紧张,对占领区的控制力减弱,同时八路军逐渐反攻,夺回了一些失去的根据地。因此,1944年后日军的“三光作战”规模减小,并且效果不如前两年明显。
1945年9月2日,外务大臣重光卫、总参谋长梅津义次郎大将与日本全权代表在投降书签字仪式上
关于日军在中国进行“三光作战”的行为,当时的中文、日文和英文报刊、杂志以及战争经历者的回忆资料都有广泛的记载。二战结束后,中日和西方学者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尽管由于日军在投降前销毁了大量军事文件,目前尚未找到最早和官阶最高的原始命令文件,但已经发现的资料包括了日军军事命令的散落副本,证明了日军内部存在明确的指令,将对抗日地区的屠杀、焚烧和破坏固化为系统和有组织的战略,以达到完全摧毁中国军民的抗战意志和物资基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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