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咨询小编:为什么我的生育津贴才领取了15000多元,而有的人领取到20000多元,甚至有的市民领取了60000多元?为什么差距这么多呢?下面我们来给大家梳理下合肥最新的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和政策!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由于生育的原因而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职业妇女所给予的补助。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可以申报生育津贴待遇。
2.计算公式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相关政策,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领取的材料
在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凭结婚证、生育证、社保卡、出院记录等4项材料
4. 线上操作步骤
已实名认证的参保女职工本人微信用户,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服务大厅”。弹出选项后,点击“服务大厅
点击下图红色框,输入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完成实名认证后返回此页面。
第三步
点击页面中的定位标识,选择参保地“合肥”。
第四步
以上完成后,页面往下拉,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中“生育保险”,进入后选择“生育津贴申报”。
第五步
进入申报后,页面展现“津贴申报承诺书”,满5秒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随后自动弹出申请人信息及单位基本信息。
第六步
填写“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和“银行信息”时,按照以下要求,否则不能成功提交。
①*标志为必填项;
②生育类别为引产或者流产时,胎次和胎儿数是系统默认为0,不需要用户更改;
③“银行账号”和“确认银行账号”输入的账号一致无误方可生效。
第七步
填写津贴申报材料,按照页面下方红色字体的要求上传,带*标是必填项。补充完成后点击上图中“提交”按钮,即完成申请流程。
已提交成功的生育津贴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于20个工作日完成津贴拨付。参保人可以通过业务办理模块-“网办进度查询”查询进度。
合肥市男职工生育待遇服务指南
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享受流程
1、享受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的,可以享受合肥市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1000元。
2、申报时限:婴儿出生一年之内。
3、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③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
④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⑤住院发票原件、⑥出院小结。
4、申报地址:合肥市医保中心。
5、待遇享受:①申报时有社会保障卡的,生育待遇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②申报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待遇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流产津贴享受流程
(一)流产津贴
1、享受条件:
(1)参保对象携带社会保障卡和结婚证在合肥生育定点医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具体使用方法请咨询您就诊医院的医保办。
(2)未享受过流产津贴。
2、申报时限: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
3、所需材料:
(1)门诊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流产病历、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2)住院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出院小结、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申报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医保”
(2)进入“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流产的津贴申报”
(3)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5、待遇享受: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发放至您选择的领取方式(选“是”发往金融社保卡;选“否”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
(二)异地急诊流产
1、享受条件:参保对象异地发生急诊流产和流产当期并发症的,应在1周内备案(备案途径:①电话备案0551-63536000,②合肥市医保中心经办窗口备案)。
2、申报时限: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
3、所需材料:
(1)门诊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流产病历、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2)住院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出院小结、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申报地址:合肥市医保中心。
5、待遇享受:①申报时有社保卡的,生育待遇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②申报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待遇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所有待遇。
合肥全市医保中心电话
政务区地址:政务环路88号社保中心三楼15-24号窗口
电话:0551-63536030
庐阳区地址:金寨路360号三楼(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叉口)4-8号窗口
电话:0551-62881657
蜀山区地址: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望江西路279号)2526号窗口
电话:0551-65120367
包河区地址: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天山支路与长沙路交口)13-15号窗口
电话:0551-62976032
新站区地址:新站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兴淮西路99号)S5、S6窗口
电话:0551-62333133
经开区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叉口向南50米)29、30号窗口
电话:0551-62816439
高新区地址:高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长宁大道与北支路交叉口祥源金港湾北门对面)44、45号窗口
电话:0551-65322621
肥东县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B区
电话:0551-67739702,
67758628(居民医保)
0551-67755662(职工医保)
肥西县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聚星路和灯塔路交叉口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551-62578812、62578718(居民医保)
0551-68899725(职工医保)
长丰县地址:长丰县吴山路与南一环交叉口水湖镇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551-66674278(居民医保) 0551-66673120(职工医保)
庐江县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明北路25号庐江县基本医保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51-82567075,82567076
巢湖市地址:巢湖市半汤路28号(原三立骨伤医院隔壁)
电话:0551-82636060(居民医保) 0551-8239425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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