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功勋狗,人是赖皮狗?
7月9日,“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狗主人于7月8日晚上11点在郑州北龙湖走丢一只爱犬天狼。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者,狗主人奖励200万人民币,如果找到并平安归还,狗主人愿给予1000万人民币。
据狗主人称,这是一只八岁半的雄性退役军犬,走丢时身穿黑色马甲,背部有退役军犬四个字。该军犬经过特殊训练,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绝对不会刻意伤害任何人。启事的末尾,还有一句红字称,如果伤害这条功勋犬,倾家荡产也要追究到底。
如此重金悬赏一只狗,立刻引来网友关注和争论,不少人跃跃欲试准备去帮忙寻找,甚至有网友开玩笑称要坐飞机去郑州寻狗。
知情人士透露,这条狗丢失半天就被找到,狗主人只给帮忙找到这条狗的市民五千元奖励,因狗主人“寻狗心切,以一千万为噱头,不管200万还是1000万这都是不可能的事。”
说好的1000万忽然成了噱头?在互联网上公开悬赏,怎么就说话不算话了?到底狗是真的狗,还是人是真的狗?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民法典》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找到狗的人完全可以起诉狗主人,要求足额奖赏,虽然大概率狗主人拿不出来,但应该给他一个教训:说到就要做到,做不到就不要信口开河。这种忽悠全国网民的行为,已经伤害了社会诚信度。
狗主人的这种悬赏涉嫌编造虚假的信息,甚至这个事件都有可能是故意策划炒作的。此事在互联网上赚足了眼球,已经构成了公共事件,引发了舆情。有律师称,此举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对于这种涉嫌犯罪的行为,建议警方介入调查,给当事人一个警醒,给世人一个普法,也给社会诚信一个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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