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开始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客车、轻型货车、拖拉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等行为重点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你好,乘车人也要戴头盔,请遵守交通法规。”7月6日8时许,在张家界市城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场,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对一名未戴头盔的二轮摩托车乘车人进行了现场宣传教育。
自7月4日开始,为进一步深化“减量控大”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效果,全力稳控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效应对夏季基建能源、交通物流、暑期旅游运输繁忙,农村“三夏”拼车包车、务农务工集中出行及暑期、汛期、假期叠加带来的突出道路交通风险,该大队按照“城乡同启、多元共治”原则,紧密围绕“三个坚决、两个确保”目标,全面启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组织警力排查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力营造良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行动中,该大队以“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重点车辆,严查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酒驾醉驾、飙车炸街、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提醒,夏季交通流量大,汛期集中,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较多,各类突发意外交通状况也频繁发生,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依法文明驾驶,并做到高度集中注意力,提前预判和防范交通意外发生,最大限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7月4日,武陵源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联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共享电单车公司57台存在刹车失灵、旧损、头盔智能系统无法升级等安全隐患的共享电单车进行现场拆解和报废。
行动前,区顽瘴痼疾整治办联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共享电单车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共享电单车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积极清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车辆的更新升级。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共享电单车予以查扣,从根源上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
行动中,区顽瘴痼疾整治办同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现场指导共享电单车公司对其清查的57台共享电单车进行现场报废拆解。同时加强政企协作,与企业负责人共同上路开展文明劝导,对于骑行共享电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及随意停放等交通乱象进行喊话提醒,共创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市城区开展夜查行动
6月27日晚间至28日凌晨,张家界交警在市城区开展夜查行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27起,其中酒驾4起,涉牌涉证31起,摩电未戴头盔21起,暂扣违法车辆14辆。
“你好,请吹一下。”当晚8点50分,欧某驾驶湘G175**小车驶入市城区迎宾南路执勤卡点时,待车辆停稳后,执勤交警示意其进行吹气测试。刚一吹气,酒精测试仪便闪烁起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欧某的结果显示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酒精测试结果,欧某坦言自己是下午6点多钟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点白酒,觉得意识还清醒,于是准备开车去市中心办事,没想到在此处遇上了交警检查。
当执勤交警要求欧某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欧某表示自己驾驶证没有带。最终,欧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2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明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还是心存侥幸!”面临处罚,欧某表示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一定遵规守法。
“同志,请靠边停一下……”晚上9点30分,在市城区子午西路执勤卡点,一辆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当摩托车驾驶人吴某某将车停稳后,还未等执勤交警说话,他便懊恼地解释着自己因为出门较急,再加上天气炎热,便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于是赶紧从后备箱拿起安全头盔戴上。执勤交警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并依法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据了解,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张家界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结合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特点,以重点路段为管控重点,精准打击,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和处罚,以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通报,此次夜查行动中,张家界交警共出动警力39人次,警车10台次,设置夜查岗3处。张家界交警表示,现在已是夏季酒驾高发时段,警方的夜查工作还将频繁开展。
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
2023年以来,桑植县治超办根据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采用了站点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和路面治超四种方式进行治理。在科技治超中,有部分货运车辆利用空隙时间,采用“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行为逃避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存在重大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和干扰检测点的正常检测秩序,行为极为恶劣。
为有效打击逃避检测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桑植县路警联合执法队伍采用路面巡查布控、严厉打击和日常工作中的政策宣传等方式,正确引导货运车辆司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全方位的宣传,于6月30日,一台6轴货运车辆司机驾驶员自行到桑植县路警联合执法队伍就6月27日22时54分17秒在桑植县小溪口超限不停车检测点采用污损号牌行为,自愿接受交警部门扣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以来,桑植县治超办制定了严厉打击采用“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方式逃避检测行为的治理方案,每个月组织路警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不定时的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夜间联合执法和打击“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3起采用“遮挡号牌、污损号牌”方式逃避检测的行为。
下一步,桑植县治超办将继续加大超限超载运输及采用“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的打击力度,起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桑植县路警联合执法队伍提醒广大货运车辆司机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合法运输、安全运输,共同维护好道路运输秩序。
第五次“摩电”集中整治行动
民警提醒,“摩电”驾驶人要牢记“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守法规、平安行”口诀,乘坐人也要戴好安全头盔,携手共创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6月15日下午,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属地街道、派出所,在市城区合力开展第五次“摩电”集中整治行动,共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
该大队联合街道、派出所执法力量,结合市城区道路交通和“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实际,在相应路段、路口设置7个联合执法执勤卡点,对过往“摩电”车辆及其他存在交通违法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严查“摩电”车辆涉牌涉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阳伞、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当日行动结束,联合执法人员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5起,其中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22起、准驾不符7起、未戴头盔35起、乘车人未戴头盔18起、未靠右行驶37起、违法载人8起、非法加装雨阳伞2起、未年检16起、未保险15起、未注册登记10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165起、未注册登记5起、违规载人50起、未靠右行驶4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03起。
“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5月29日,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持续发力,部署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其中3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的处罚。
自今年3月初开始,为全力抓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压降“摩电”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该大队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当日上午,该大队组织警力在沙堤大道开展巡逻整治,经先后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某、吴某某、宋某某进行检查,发现三人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经进一步调查,罗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未上户;吴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宋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驾驶报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罗某某、吴某某、宋某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及金额不等罚款的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广大“摩电”驾驶人切记不要抱侥幸心理,要办好牌证,买好保险,驾乘人员还要戴好安全头盔,并做到文明守法参与交通,最大限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严查酒驾等违法周末夜查行动
5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部署开展新一轮周末夜查行动,严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共计25人因酒驾醉驾被查获。
每逢周末,人们走亲访友或聚会聚餐活动增加,其中一部分人免不了喝酒助兴。聚会喝酒,原本非常正常,但有少量人员不顾酒后开车的危害性,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还要开车,成为马路上的“移动炸弹”,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及时消除酒驾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万无一失,从5月12日19时开始,该大队部署开展新一轮周末夜查行动,对酒驾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在当晚的行动中,该大队执勤民辅警结合酒驾高发时段特性,科学设卡,周密织网,强力整治,对酒驾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13日凌晨行动结束,当晚共计查获酒驾违法行为25起,其中醉驾6起,及时消除了一大批交通安全隐患,使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全面净化。
该大队民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思维意识和环境认知都会受到严重影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切记要严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整治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骑行共享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5月12日16时许,在张家界市城区子午路子午公园路段,联合执法人员依法拦停一辆共享电动车,对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正式拉开永定区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序幕。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效果,结合辖区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际情况。自5月上旬开始,永定区按照“以人为本、宣管并重、源头治理、常态长效”原则,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时间的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公安交警、派出所及属地街道人员联合执法,劝导共享电动车不文明行为,严查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5月12日开展的首轮集中整治行动中,在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持下,永定区公安交警、派出所及属地街道成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分别在市城区子午公园、东门桥、南庄坪大市场等路段路口设置执勤卡点10个,以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共享电动车、驾驶共享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共享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为重点,合力整治摩电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阳伞、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联合执法人员提醒,共享电动自行车给市民工作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如果驾驶人不依法参与交通,不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有序通行,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市民在驾驶共享电动车过程中,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张家界天门山下~澧水河
大美白马泉
来源:张家界交警、红网张家界、掌上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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