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介休“13岁男孩被三名未成年逼吃粪便”事件引发各方关注。
7月4日,被欺凌男童的父亲李先生告诉记者,对方出了4.5万元和解,目前孩子精神受刺激正在治疗。
据李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6月17号,事发第二天6月18号自己发现电动车被孩子摔坏了,孩子头部受伤、被打的的精神不正常了向当地派出所报的警。
报警过了一天,派出所进行调解并调查了解情况,但对方只愿意出几千块钱。后来过了十几天突然半夜打电话要签字,然后给了45000元。
“(6月30日)半夜十一点到派出所,(7月1日)凌晨快三点办完(达成和解)。”
李先生表示,自己今年50岁,家境相对贫困。妻子以前脑子受过刺激,没有工作能力。事发后儿子受到刺激,现在脑子不清楚,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由姑姑陪床照顾。
李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和其他三人不是同学,是在网上认识的。“过了两三天才看到网传视频,心里不是滋味,特别难受。”
以上来源于封面新闻。
不知道在座各位,在学生时代是否遇到过校园霸凌。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遇到校园霸凌,最好的方式就是打回去。哪怕跟霸凌者相比,自己劣势明显,会被对方打的遍体鳞伤,也要打回去。
如果不让对方知道你是不好欺负的,它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欺负你。
因为我们在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就非常清楚,这种事,老师不会管、学校不会管、普通老百姓家的家长无权无势,想管也无能为力。
等年龄大了一些还发现,即使call 阿sir来,也就是两边和稀泥,根本不会为受害者解决问题。况且大概率因为阿sir和阿sir车辆的到来,学校领导给你找些小鞋每天穿穿。
那唯一靠谱点的解决方式,只有以暴制暴,玩命打回去。
一直打的让施暴者去告老师、告学校、告家长,甚至去call 阿sir,你突然会发现,全世界都开始对你友善了。
当你遵循丛林法则的那一刻开始,正义就不期而至了。
现在,我们重新回到这件事情上来。
在社会层面上,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不断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点,我个人完全同意。
近期,很多未成年犯罪已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且有些未成年就是仗着未成年人这个护身符,才那么肆无忌惮。
对于恶劣的罪行,完全可参照成年人法度衡量。
如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被很多恶劣的未成年人,当作自己犯罪的万能法宝,一顶为所欲为的保护伞。
最近,我翻开一本印度古书,扉页泛黄,内容也破旧不堪,腐朽的一碰就碎。
里面内容写的乱七八糟,不知所云,每页出现最多的两个词:
一个是“(被)自愿”;
另一个是“(被)和解”。
自愿加班、
自愿捐款、
自愿接种……
被打了和解、
被霸凌了和解、
被压迫了和解……
好不容易有一页看不到这两次词,我长出一口气,看到这页有些字样被陈年老灰覆盖,我用力的吹了吹。
不出意外,灰尘迷了我的眼睛,我顿时泪流满面,好不容易眼睛能眯成一道缝,两眼通红的看到书上赫然写着: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这本古书里,写满了印度老百姓永远只有义务,却从来没有资格说“不”的的权利。
幸亏这三个小牲畜,拍了视频,还懂得利用网络,去炫耀它们的恶行,否则真的是打了也就打了,吃了也就吃了。
没有热度,无人关注,官厅连“和解”也懒得“和解”。
事情发生了半个月,没人管没人问,30号网上一发酵,连夜就和解了,办事效率之高,叹为观止,堪称奇迹。
“岂能轻描淡写地和解了事?双方究竟是怎么达成和解的?有没有赔偿?”
“恶毒的少年,你们也该尝尝粪便的味道!”
区区45000元,就毁了一个生活在底层老百姓家孩子的一辈子,
区区45000元,不过是有些人一个晚上的娱乐费用;
区区45000元,是不是用三个45000元,也可以让这三个小牲畜享用一顿屎尿大餐呢?
哪怕不要求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以屎还屎,但求官厅们将心比心,秉公执法,
难道人世间的公平公正就那么难吗?!
我真的想选择不看,闭上眼睛,耳塞堵耳,用被子蒙住头,甚至连想一下也不忍心。
因为我知道,我除了会写几个烂大街的扫盲字,其实什么也做不了。
我更清楚的是,在印度这片土地上,从古至今,永远都是如此。
(本文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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