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检出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以来,要求“逢问必录”,强调“过问或不过问都要依法办理”。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第二季度重大事项系统填报情况公开如下:
2023 年第二季度填报 3 人次,其中部门负责人填报 3人次。
2023 年 1-6月份共计填报 7人次,其中院领导填报 1人次、部门负责人填报 6 人次,均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下一步,鼓山地区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供稿:全燕斌、张凡
编辑:郑艳华
审核: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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