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行驶避免不了转弯掉头
但在路口转弯前要做到
减速慢行、留意观察
在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否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面这位电动车驾驶人
未佩戴头盔、未走非机动车道
并且转弯未让直行
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2023年05月24日12时47分,董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垦利区博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经三路交叉路口处左转查时,与沿博新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时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损坏,董某受伤。
经调查,当事人董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之规定;《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时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01
有标志要遵守
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东营交警提示
车辆在左转弯时
左侧A柱会遮挡一部分视线
要特别注意安全
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
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先行
供稿:垦利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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