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兄弟用三枪击杀国宝,割70斤熊猫肉当野味卖,最终牢底坐穿
在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广阔土地之下蕴含着无数的奇珍异宝。这是大自然赠予我们的纪念品。但是有的东西别的地方找不到,只有在我们中国才有,那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主要分布在我国四川省,以可爱的外表而闻名中外,被全世界各个国家的人们喜爱。大熊猫的头部像小猫一样,但是胖乎乎的全身只有黑白两个颜色。最出名的便是它们那一对黑眼圈。
野生的大熊猫一般生活在竹林里,以竹子为食,食物来源充足才能够保证生存。本来大熊猫就很稀有,随着环境的恶化,竹林锐减,熊猫们失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生存越来越艰难。
除此之外,一些不法分子对大熊猫的非法捕猎也是导致大熊猫的数量锐减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不是每一场猎杀都是蓄谋已久,也有意料之外的杀戮。
2014年,在云南的一个小村庄里,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王文林居然杀死了我们的国宝,还把熊猫的肉卖了出去。既然知道熊猫是我国的国宝,那为什么还要下此毒手,这之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猎杀熊猫2014年12月3日,这本来是很平常的一天。但是意外事件的发生却让这一天变得不同。在云南的普通的一个小村子里,临近年关,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王文林也不例外。
王文林兴高采烈地来到家里的羊圈,想要杀一只家里养的羊当作年货。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家里的羊居然全部躺在了一片血泊之中,血肉模糊,被撕扯成了碎片,无一幸免。
一开始,王文林以为附近有野兽出没,才导致自己家的羊惨遭毒手。可是也没处找人说理去,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是第二天,经过仔细地思考,王文林发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是野兽作恶的话,必然会留下一定的踪迹,但是事实上并没有。王文林决定亲自去查明真相。于是,他叫上了自己的弟弟王文才,二人手拿武器、牵着自己家的猎狗,随着森林里的足迹寻去。
等追寻到痕迹的尽头,王文林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想必这就是不知名“野兽”。因为王文林曾经有过狩猎的经验,所以枪法极为准确。他一下子瞄准那个身影,一声枪响之后黑影应声倒地。
弟弟一下子吓坏了,因为他认出了那个黑影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王文才急忙前去查看,发现大熊猫虽然奄奄一息,但是并没有完全去世,所以赶忙阻止哥哥下一步行动。
但此时的王文林已经完全被仇恨蒙住了双眼,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为自己那些死去的羊群报仇。他一定要把眼前的罪魁祸首打死。王文林补了两枪之后,大熊猫彻底一动不动了。
事情败露清醒之后,王文林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祸。但是此时懊悔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和弟弟一起将处理掉眼前这个烫手山芋。王文林分走了七十多斤熊猫肉,弟弟则留下了剩余部分。
兄弟二人扛着这些“战利品”往家中走去,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商议着要把熊猫身上的这些宝物全都卖出去。王文林联系了当地一个专门贩卖野生动物的小商贩,卖掉这些熊猫肉和皮毛来弥补羊的损失。
听说王氏兄弟带来的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熊猫肉,小商贩一下子既吃惊又兴奋。为了能拿下这些“宝贝”,他花费了一大笔钱,从二人手中买下了这些肉。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但是没想到远远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王文林猎杀国宝的事情过了不久便被举报了。
2014年12月31日,警察局接到举报电话,电话里面称市面上流传着冷冻的熊肉,经过专家研究,最终确定这批来历不明的肉居然就是大熊猫肉。消息一出,震惊全国。
警方不敢耽误,立刻行动。经过警方的不断排查,终于确定了最后的真凶便是王文林和王文才两兄弟。2015年,涉案人员全部被捕。其中王文林的职责最重,被判处了十三年有期徒刑。
珍贵的国宝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中国人心中的骄傲。它们肉嘟嘟的形象深受大众喜爱。别看它们外表人畜无害,但是可千万别小瞧了它们。
熊猫已经有着八百多万年的历史了。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活化石”了。早在很多年前,大熊猫其实是以肉为主要食物的。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熊猫现在只能吃竹子了。
令人惋惜的是,我国现存的大熊猫数量已经不多了。生活在野外环境中的大熊猫遭受着很大的生存考验。熊猫们对环境的要求十分高。温度、湿度、海拔、土壤都是影响他们生存的重要因素。
根据调查,世界范围内野生的大熊猫已经不足1600只。这引起了全社会的关心和注意。人们纷纷对保护大熊猫事业伸出援手。通过人工保护和繁殖,大熊猫的数量缓慢回升。
结语熊猫是我们中国人心中的宝物,是我们的骄傲。作为国宝,大熊猫显然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的一个文化符号。在世界上,一提到可爱的熊猫就可以立马想到我们中国。这是我们文化传播的重要部分。
假如说王文林是无意之间伤害到了大熊猫,那还可以原谅。但是事情真相显然不是这样的。既然知道了熊猫是珍稀动物,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该对它们痛下杀手。
但是,王文林的这种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他又怎会不知杀害熊猫会犯法,但是一时被冲昏了头脑,他才犯下如此滔天大祸。
我们在生活中要严格杜绝这种行为。虽然自己的利益遭受了损害,但是不能轻易地犯法。我们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生活,坚决不能跨过法律这条红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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