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4起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湘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案件查办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将4起对违法占用耕地监管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临湘市坦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陈勇、副所长黄木子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9月,陈勇和黄木子任职坦渡镇自然资源所期间,违规为他人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手续,并提前收取复垦押金,导致张某某违规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并开设玩具厂。2023年4月,陈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木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地籍中心工作人员陆建伟失职失责问题。2008年12月,陆建伟任长安街道国土所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山庄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问题后,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2023年3月,陆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湘市桃林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罗旭辉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至2021年,罗旭辉任桃林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审批职责,未按要求对宅基地用地性质进行勘察,导致相关建筑违法占地。2023年4月,罗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复垦中心主任方劲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方劲任忠防镇国土所所长期间,对辖区内的旧房改建疏于管理,未认真履行巡查和监管职责,导致出现违法建筑。2023年4月,方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临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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