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61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102997948J工商注册号110228000272632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杜昕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12月14日在其公司官网企业荣誉栏中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实用新型名称:一种聚乙烯卷材防水体系,发明人:杜昕;丁永义,专利号:ZL 201020565046.5,专利申请日期:2010年10月18日,专利权人:杜昕;金继营,授权公告日:2011年12月14日)进行展示,该专利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昕和员工金继营(已离职)于2010年10月18日申请的,2011年12月14日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2013年12月4日因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另查,当事人自2013年12月4日专利权终止后,并未将上述专利使用在其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进行销售,故无违法所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5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09-05处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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