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名小女孩从居民楼下走过时,“嘭”的一声,高楼突然坠下一个花盆,就在女孩身后摔的粉碎,小女孩吓得尖叫,赶紧跑向闻声赶来的妈妈怀里。
事发当日,晚上八点左右,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各色闪亮的霓虹灯让广州整个城市流光溢彩。
据居民楼的楼下商铺老板杨先生描述,涉案女孩是他的女儿。
杨先生说,他挺幸运的遇到了良人,便早早娶妻生子了,老婆温柔贤惠,其女儿长得非常活泼可爱,已上小学,乌黑的秀发扎着高马尾,穿着一身校服,满是青春朝气蓬勃的。
杨先生现在和老婆孩子一起在广州经营了一家餐饮店。在广州市白云区泽德花苑里,主营烧烤、火锅类美食,已有三四余年。
餐饮店位于公交站旁,路上车水马龙,比较靠近地铁,人也比较多。基本都是附近的上班族她们到本店吃饭聚餐比较多。
当时,杨先生和老婆在店里招待客人,其女儿做完功课后便在外面街上玩耍。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好奇且活泼好动了,小女孩蹦蹦跳跳的跑到正在外面烧烤机旁忙着烤肉的小哥哥旁,这名小哥哥是杨先生店里的员工,小女孩和这名小哥哥玩的最好了。
小女孩跑上前跟小哥哥说想吃烤鸡翅,小哥哥毫不犹豫的答应,告诉她让对方先去玩一会,烤好了就拿给她。
小女孩高兴的手舞足蹈,蹦蹦跶跶的走开了,就在此时,她走到快距离马路边时突然掉头往她家里的方向蹦去。
突然“嘭”的一声,她当即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与死神擦肩而过,一个花盆就落在她身后,摔了个粉碎撒出一地泥土。
正在烧烤的小哥哥目睹了一切,他也被下了一激灵,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没想到发生这令人心惊肉跳的一幕。他称,当时杨先生女儿路过那里就两三秒后,从天而降掉下来个花盆,差一点就砸到小女孩头上了。
杨先生和其老婆听到巨响后,闻声赶来跑出店里查看究竟,只见女儿被吓得惶恐不安,不知所措的跑向妈妈怀里寻求安慰。
杨先生表示很愤怒,当即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据另一名现场目击者反应,他当时在店里点了些烧烤打包,就出来站在车后方抽烟,看着那名小女孩很开心的跳着,没多久从上空就掉下来个花盆,他当时也被吓的不轻,连忙躲到了车前方。
如果小女孩在那原地站一两秒估计后果不堪设想,很多路人也闻讯赶来围观,纷纷抬头看向居民楼上方,但并没有看清是从哪里扔下来的。
杨先生透露称,对方这行为是故意而为的,因为在此之前晚上,对方就曾从楼上泼过水下来,还扔了两大袋垃圾。
由于杨先生是经营的餐饮店,晚上聚餐吃火锅烧烤的人会比较多,可能会比较吵闹。
杨先生还表示如果他的店铺有吵到楼上居民休息的话,大家可以当面跟其协商解决,但是不能这样一言不合就从楼上三番四次往下扔东西吧。
一、高空抛物违法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犯罪的,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从居民楼上高空抛物是违法的,无论扔什么东西都是很危险,是不可取的。
二、小女孩万幸躲过一劫,没被高空抛物砸到,是否还能追究抛物者的行为?
1、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简单来说,就是高空抛物如果未伤人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将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上述杨先生表示的对方有多次高空抛物的行为,依据《刑法》高空抛物罪情形之一多次实施的,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希望大家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引导家人及亲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避免因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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