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发生什么事,做出这样的行为,已经是故意伤害了,而后续双方已经和解,很多网友觉得不应该和解,追究其责任!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近日,广西柳州鱼峰区驾鹤街道辖区,一男子骑自行车与一骑电动车女子并行时,伸脚将其踹倒。
5月13日,驾鹤街道办回应记者: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当事双方已和解。
据悉,男子无缘无故踹倒别人的事情是发生广西柳州,而这件事也是在5月13日上了热搜。通过网上视频能够看到,男子在骑着自行车与电动车女子并行时,男子直接伸脚将其踹倒,女子骑着电动车被踹后也是转了一个弯,重重的摔在地上。
有网友看到这一幕后表示,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为啥会同意和解呢?
还有网友表示,这也能和解女的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后骑车还是要戴头盔,太危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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