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黑龙江讷河市人民法院在《齐齐哈尔日报》刊登的“道歉”公告引发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这份公告的出处是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登报原因是该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当事人王琼被羁押近四年、两次被判十三年后不断上诉,检察院撤诉,王琼终获无罪。
2023年5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这起案件的当事人王琼和辩护律师褚中喜律师。
褚中喜律师是原来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的秘书长,2015年11月21 日,由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律师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暨《行政复议法》修改座谈会在广东佛山召开。
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我和褚中喜律师第一次相见,对他一直佩服有加。他不但行政法律方面精通,但他在刑事无罪辩护领域的无罪案例也接二连三,而且都很经典(戴伟语)。
首先,要肯定法院公开道歉的进步。这比那些为了面子死不认错的司法机关不知要好多少倍。过去很多法院宁愿悄悄向蒙冤者道歉,也不愿以看得见的方式道歉。事实上,法院公开道歉,不仅不影响司法机关形象,相反会给司法机关形象加分。因为这种严肃的道歉表明了司法机关勇于认错并加以改正的决心,有利于减少或者避免冤案再现。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道歉背后给当事人带来的灾难:羁押近四年、两次被判十三年后不断上诉,检察院撤诉,才终获无罪。
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2018)黑0281刑初178号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人王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二、被告人王琼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万元责令退赔。
宣判后,被告人王琼不服,提出上诉。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但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0)黑0281刑初129号刑事判决仍然是维持原一煌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王琼不服,提出上诉。齐文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回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才有2023年3月20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王琼无罪,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王琼赔礼道歉。
我们看到法院也会犯错,而且这可是关系到人的自由的大错。或许这对那些迷信于法院、总认为官老爷说得没错、法院从来没错的人来说是一剂清醒剂。尽管我们相信司法最终裁决,但我们要知道法院也可能有错,因此对司法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对上诉要有信心,不能认为官官相卫,这个案例就是证明:二审并不总是维持一审判决。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对二审法官和法院寄予更多厚望。由于二审过高的维持率,曾经网上有言论干脆取消二审,改成一审终审,这当然是恨铁不成钢的悲愤言论,但也值得二审法院深思:如果案案都维持,还要二审法院,费财费时费人力,干吗多此一举?
或许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还有很多,例如:如此认识不一的案件是否有必要关押4年?二审是否有必要两次发回,而不是直接改判无罪?是否从这起案件中反思一下我们目前的司法存有哪些问题?怎么改进?
或许这不是我能回答的,但我认为应该这样办。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