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TPZB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2万元,招标人为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喀喇沁旗十家乡楼子店村
3、项目概况:招标人采购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年计划运输数量为16万吨,采用具有自 动气卸系统的罐车运输,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运输数量由用粉方每天实际用粉数量却定,
最高峰达1100吨/天,投标人运输能力应达到此要求。计量以招标人物料检斤衡检斤为准进 行结算。
4、服务期限:1年(自2023年6月1日开始至2024年5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3.投标人应
配备不少于12台(自有3台及以上;其它可租赁)符合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要求 并带有自动气卸系统的罐车;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行驶证; 罐车司机需持有符合规定的营运上岗证、A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两个粉状物料运输项目的 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年供16万吨及以上的粉状物料合同业绩,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 求的业绩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页、签定 时间,同时还需要提供发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业绩造假 或不实取消投标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 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8、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 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
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 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3.8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 . court . gov . 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 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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