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胡某犯敲诈勒索罪,
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图片来源:武陵区人民法院)
某日,胡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了鄢某,相约在某酒店小聚并发生关系。胡某通过手机私自记录发生关系过程小视频,并以将该小视频发送给鄢某老公为由要挟敲诈5000元。次日,胡某故技重施,又以该小视频要挟敲诈鄢某2000元。随后,鄢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社会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指尖”社交越来越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道德底线的挑战和法律风险的陡增。在感情交往中,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切勿因一时兴起而导致身心双重伤害。在使用软件交友时,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同时也要避免因游戏人生,给不法之人有可乘之机,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记者:李张念 通讯员:印捷 范亚娉
编辑:唐文洁
二审:郭作涛
三审:王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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