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结婚两年,孩子只有一岁半,丈夫去世,公婆连打两场官司问儿媳妇要钱要房,见儿媳妇改嫁,他们又再次把儿媳妇告上法庭。
这名女子名叫陈晴,老家安徽的,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认识了同样在英国工作的夏彦,夏彦是上海人,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结婚后很快就有了爱情的结晶。
2010年,陈晴回国待产,夏彦也回国照顾妻子,本来夏彦想回国找工作,但陈晴刚出月子,公公就逼着儿子回英国上班了。
陈晴刚生完孩子,压力特别大,特别希望丈夫能陪在她身边,可公公的举动让她十分伤心,于是她带着孩子回了安徽老家。
接下来的一年半里,夏彦因为工作很忙,没有回国,而陈晴的公婆,也没有帮她照顾孩子,左思右想,陈晴认为这样的婚姻已经没有意义,于是在2011年向法院起诉离婚。
天有不测风云,法院还没开庭,夏彦的死讯传来,原来夏彦从事的是潜水工作,在一次潜水时发生事故,意外身亡。
夏彦去世后,陈晴自然也没有离婚的必要了,她就独自带着孩子在安徽生活。
2013年,她收到一张来自公婆起诉的传票。
原来,当初夏彦的父母给了夏彦15万英镑,让他帮忙炒股,但夏彦擅自将26000英镑和10多万人民币打到他和陈晴的账户,而且,打到陈晴账户的钱比打到他账户上的还要多。
现在公婆要求陈晴将这10多万全部还给他们。本来陈晴一个人照顾孩子,也没有稳定工作,经济压力也很大,但是两位老人根本不考虑这些,一纸诉状将陈晴告上法庭,得到法院的支持,拿回了这笔钱。
从此,陈晴断绝了和公婆的联系,不让他们探视孩子,连孩子的照片都不让他们看。
2014年,这两位老人又把陈晴告上法庭,这次是要求继承夏彦生前在安徽贷款购买的房子,现在由陈晴居住。
法院也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求,要求陈晴归还房产,但这一次陈晴并没有归还房子。
因为自从夏彦去世后,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公婆不仅没有出力,更没有出钱,对她毫无帮助,还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将她赶尽杀绝,公婆丝毫没有考虑过孩子,所以陈晴不归还房子,最后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给她和孩子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016年,陈晴再婚,但半年后,她又接到来到夏彦父母的起诉传票。
原来,夏彦的父母自从夏彦去世后,就没有见到过孙子,也没有尽过责任和义务,突然听说陈晴再婚,害怕孙子喊别人爷爷奶奶,所以又起诉陈晴,要求陈晴让他们探视孙子。
两人的诉求是这样的:
1.要求每周与孩子见面一次;
2.要求被告(陈晴)承担诉讼费用。
陈晴当场就拒绝了,她认为孩子还小,不能接受突然冒出来的祖父母,等孩子10岁以后再来探视。
但夏彦的父母认为他们年纪大了,也想享受天伦之乐,所以要求立刻就要探视孩子。
本来孩子的祖父母一直没有对孩子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是不支持他们享有探视权的,但考虑到他们是失独老人,孙子是他们的一种精神寄托,所以调解员从中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意见,逢双月,老人见孩子一次;逢单月,老人与孩子通话或者视频一次,需要陈晴协助。而每次探视的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
夏彦的父亲第一次见孙子的时候,特意强调:“我是你的亲祖父!”
但孩子的反应特别的平淡,一个从未关心过他的人,即使有再亲的血缘关系,又怎么能亲近得起来呢?
那夏彦的父母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起诉陈晴呢?
原来,当初陈晴出月子,需要丈夫留在身边,但公公强行要求儿子回国外上班,这让陈晴十分不满,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恶化。
后来,陈晴起诉离婚,这更是让夏彦的父亲不把陈晴当一家人,所以在夏彦去世后,他才会一再起诉陈晴,要把所有属于他家的财产拿回来。
孩子本应该成为两家人关系和谐的润滑剂,但两个老人的做法,根本没有顾及到孩子的成长和感受!
在他们心里,很明显体现出利益至上,根本不顾及亲情关系,也不顾及一个女子带着孩子该如何生活,只是一再强调他们见不到所以有多苦,而没有想到陈晴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苦!
所以不怪陈晴不让他们看孩子,要怪就怪他们做的太绝,太难看,太伤陈晴的心,本来孩子作为他们的精神支柱,只要他们不那么自私,难道陈晴不会主动带孩子来看他们,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
所以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两个老人做的太绝,又怎么可能享受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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