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县天然气管输配价格制定听证会在原粮食局会议室举行,县发改委听证人、企业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各界代表和相关部门共30人参加了听证会。
会议按照《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政府定价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政府定价的民主化、规范化。会上,县发改委价格股陈述了我县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及制定听证方案,价格成本监审机构介绍了成本监审结论及有关情况,各界参会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听证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与南丰旷远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大家发言踊跃,各抒己见。
县政协委员胡日辉说:“今天参加这个听证会,我觉得发改委对成本价格的解释非常到位,很细致很严谨,依法依规。我对企业也提出了一条建议,我们很多居民对用气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我建议旷远公司能加强上门指导、安检,排除事故隐患。”
据悉,我县现行供气价格于2016年制定,多年来未作调整,为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维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服务天然气用户,南丰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运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申请对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做一定的调整,初步拟定了南丰县供气价格调整方案。
具体听证方案为:
一、我县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居民用气每立方米0.20元,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0.18元;
二、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35元;
三、我县居民用气统一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即每立方米3.80元不变;
四、我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指导方案一:每立方米4.65元,指导方案二:每立方米4.60元;
我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若实行价格上下联动机制,则不在此听证范围之内,即由进气成本、管输成本、配气成本和适当利润构成,供用双方商定。
南丰旷远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冰强说:“在听证会上,大家对我们公司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安全管理上,我们会继续保持下去;气源价格方面,今后我们公司也将积极寻求更多资源,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便宜的气源;同时我们还将加大燃气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来为南丰人民和工商业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此次听证会最后形成结论:居民用气价格不变,继续维持每立方米3.80元,非居民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50元调整至每立方米4.60元。结论得到大部分参会人员的赞同。会后,县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将按法定程序拟定价格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审核批复后,再报抚州市发改委审批,最后报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正式批复并向社会公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到场分析当前管道天然气价格构成形式和价格基础成本因素,并全程监督此次定价方案出台过程。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芦俊说:“从整个听证会的流程来看,不管是我们参会人员还是消费者群体,都讨论得比较热烈,后续我们也收集了大家的意见建议表,形成听证报告,报政府会议去批准。后续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会对供气企业价格、安全规范等方面加强监督,希望供气企业可以更好地服务我们南丰的消费者。”
记者:孙文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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