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增强文明养犬意识,提升城市良好形象和文明水平,今年来,仪征市公安局积极采取广泛宣传、教育劝导、巡逻查处等有力举措持续推进文明养犬工作。
12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社区民警走进胥浦家园,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通过大屏播放“文明养犬”微视频,在小区的重点路段、区域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巡查,及时劝阻违规养犬行为,增强社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市民 陈先生:我觉得我们需要文明养狗,遛狗需要牵绳子,不能妨碍他人,更不能让狗在户外随地大小便。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开展宣传10余场;办理遛狗未牵绳案件200余起;抓捕无主、流浪犬80余只,有效防范了流浪犬伤人和扰民问题的发生。
仪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基础防范中队中队长 许淼: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主干道广泛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摆放戗牌,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争取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加大巡查、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
文明养犬小知识
1.法律法规规定,饲养犬只需要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二是根据《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除展览、表演等需要外,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
2.携犬出户违规行为具体有哪些?
携犬出户不文明行为包括:1.遛犬不牵绳;2.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3.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未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
3.遛犬不牵绳行为如何处罚?
根据《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八条,遛犬不牵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放任宠物恐吓、伤害他人如何处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处置。
5.本人家里饲养了宠物犬,请问有哪些具体注意事项?
一是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二是出门遛犬要使用牵引绳牵引,牵引绳不得长于1.5米,不应让未成年人牵引宠物犬,宠物粪便及时清理;三是请勿将宠物带入人员集中区和公共场所;四是坚持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因饲养宠物侵害他人合法利益。
6.仪征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的区域范围包括哪里?
东至S125,南至长江,西至胥浦河,北至G328(宁通公路)南辅道。在其他区域养犬的,应当遵守本通告中免疫管理规定。
来源:仪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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