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2023HXZB-04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4360.73212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亿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面积378.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334.07公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中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下列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关人员均 需具有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文件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 后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 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 (副本)、相应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编号:2023HXZB-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乾安县人民政府 以乾政文[2022]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招标人为吉林省亿科农 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松原市乾安县大布苏镇及字村、得字村;
2.3最高投标限价:43607321.25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378.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334.07公顷;
2.5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36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下列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关人员 均需具有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申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是2022年成立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文件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 记后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须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
5.2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相应资质证书(副本)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证明
⑤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⑥被授权人身份证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18600773263
邮箱:m186007732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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