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绥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主任孙其军对旱田改水田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2019年3月,孙其军在任绥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期间,明知某公司以旱田改水田项目掩护非法开采砂石,而未严格监管和督促整改,且违规收受该公司礼金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1月,孙其军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连山区钢屯镇龙王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国敬违规套取国家补贴资金问题
2010年至2021年,邓国敬利用职务便利,以11名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3.69万元。邓国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邓国敬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绥中县沙河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院长刘东辉克扣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21年,绥中县沙河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克扣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贴41.72万元,用于发放员工补助。2022年8月,刘东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建昌县儿童福利院原院长朱广娟挪用儿童基本生活费问题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朱广娟违规挪用儿童基本生活费19.51万元,用于办公支出。2022年10月,朱广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资金已追缴。
5、南票区缸窑岭镇松闫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俊才虚报冒领地力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21年,张俊才以本人、亲属和4名村民名义,虚报冒领耕地地力补贴1.4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22年4月,张俊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不担当不作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任性用权乱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有的“一肩挑”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见效,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守为民情怀、强化底线思维,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落实落细行业、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关键领域、关键人群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和监督盲区,着力纠治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助力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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