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不知道芝罘区只楚小区换不动产证什么时间能有进展,去年说是幸国里试点也没音信,其他区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何芝罘区迟迟不予解决?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回复:
芝罘区作为烟台市老城区,自八十年代末开始,开展涝洼区改造,为了解决取消宅基地审批后大龄青年安置楼、部分旧村改造项目和道路改扩建的安置楼等问题,建设了一批集体土地上的楼房,我辖区南仓小区、只楚小区就在此列。
同时,为规范村镇建设,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于1995年成立房管处,负责对上述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的房屋办理登记,按照当时政策为业主办理了芝罘区房产证。
2016年9月20日,烟台市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屋登记职能调整到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芝罘区住建局不再承担房屋登记职责,因土地性质问题导致在区住建局登记的房屋无法划至不动产部门。
原由住建部统一监制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改为自然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权证书,住建部监制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印制,2020年11月4日,因所有权证书全部用完,停止办理涉及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业务,持有芝罘区房产证的居民现阶段不能办理房屋买卖、继承、抵押等手续。
下步,只楚街道将继续协调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统筹规划,一揽子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说明】该内容转自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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