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红薯上开了这一篇笔记并置顶:
我本以为收到的问题都应该是哪航哪基地好不好,收入怎么样,待遇如何,领导磨不磨人之类的问题,但是真的没想到,绝大部分私信都集中在两个问题里:
- 我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身上有疤痕,能不能过体检?
- 我父母有过犯罪记录,开不出无违法犯罪证明,能不能过政审?
对于第一个问题,其实要看具体什么疤什么痕,一般来说,身体正常的裸露部位(比如脸、脖子、四肢、双手)肯定不能有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沉着等;非裸露部位不得有大面积疤痕及色素沉着;无文身;但究竟是否能通过外科检查,还要看疤痕的大小、位置、深浅等情况。
我不知道这话当说不当说,但如果你身上裸露部分有些微小疤痕,去参加体检时用遮瑕膏之类的化妆品稍微遮一下或许还能过关,如果遮都遮不住,那就比较难了。如果有文身之类的,必须洗掉而且保证不留疤痕和色素沉着才有可能通过。
但第二个问题,真的让我特别唏嘘。
首先,我觉得大家真的不必就“连坐”这件事吵来吵去,因为谁也不可能说服对方。
有人说了,下一代是无辜的,上一辈犯的错误,不该由下一代承担,确实没有错。但又有人坚定地支持,说这样可以让一些人在冲动时冷静下头脑,不至于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坐标山东,真实故事,朋友在烧烤摊喝醉了,跟隔壁桌吵吵起来,酒瓶子就摔了一个脸红脖子粗都要干死对方,两边拉架的、包括烧烤摊老板都在喊:“别打别打,想想孩子。”
脾气再冲、脑子再横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掂量掂量自己这一拳头下去的后果。就更不必提那些喝了酒想碰运气开车的了。
但前几天收到这么一条留言,看完让我心里很不好受:
我当时读完这条留言,秒回了一句:肯定过不了。又觉得太冰冷,便加了一句:很遗憾。
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隐隐作痛,便又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我想知道她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但实在不忍心去开口问,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实在太大。
便又跟她聊了很多,我说人生有很多种可能,乘务员呢,可能比较新鲜,但真的不能算是一条特别好的路。又怕触碰到她敏感的神经,字字斟酌很小心,反而是她比较乐观,一直说嗯嗯,知道啦。
我还给她提了个建议,说你不要去浪费那个培训费了,加吃住挺贵的,万一培训完再给政审通知,你只能白白搭上钱还搭上时间,什么也得不到。
类似的私信还有很多,我是真的没想到,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在心里暗自叹息。
那么,今天跟大家详细讲讲,什么是空勤人员的“背景审查”?究竟是怎么要求的?什么情况过不了政审?
背景调查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对一个人的身份和以往经历的调查,包括进行有无犯罪历史的调查以及对任何其他与安保相关信息的调查,以便评估该人是否适合任职。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是指为评估有关人员是否适合从事民用航空相关工作,或是否可以在无人陪同下进入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控制区,而对其身份、经历、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的调查。
国内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
根据《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有七大类人员需要通过“背景审查,其中必然包括”空勤人员”,这个调查也就是俗称的“政审”。
空勤人员,也就是指飞行员、客舱乘务员、航空安全员等,需要满足的背景调查条件有:
(一)无犯罪记录;
(二)未受过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
(三)近三年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
(五)近三年的现实表现良好;
(六)配偶、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未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
(七)配偶父母(或直接抚养人)非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或正在参与其活动;
(八)无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它情形。
此前,在政审过程中,我们需要向公司提供自己、配偶和父母(或养父母)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019年后,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把“犯罪”和“违法”分开调查。
如今如果你想从事飞行、空乘、空保等空勤工作,那么首先,你本人、你的配偶、你的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开不出,无法通过。
而对违法情况的调查,你本人、你的配偶、你的父母或直接抚养人,需要主动申报有没有以下情况,比如: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近三年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等相关情况。
存在以上情况者,同样无法通过。
亲生父母离异的,也要双方都开证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也要开。父母去世的,要提供死亡证明。
再次提醒:虽然这个“违法”情况需要你自己诚信申报,如果经航司后期通过公安机关核查发现不属实的,依然会取消你的聘用资格,而且需要你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且这个核查,并不单单只在你面试入职之时。
举例,如果你的直系亲属,在你很小的时候因酒驾被拘留,那么你不会受影响。但如果是去年刚被拘留,那很遗憾,你无法通过。而如果牵扯到XD、FD等情况,肯定无法通过。
此外,空勤人员入职以后要接受持续背景调查,每三年都要更新一次背景调查材料。如果入职以后某年里你本人、你的配偶、你的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出现了不符合背景调查的情况,持续背景调查时不能开具相关证明,那工作也会受影响。
入职以后准备结婚的空勤人员,其配偶和配偶父母还要接受背景调查,如果配偶家庭不符合背景调查要求,或者分手,或者你离开空勤岗位。
由于空勤岗位的特殊性,以及民航空防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这就要求空勤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根正苗红”。
其实不止空勤人员,诸如军人、警察、公务员等许多关系到国家安全的职业也同样要接受背景调查,从逻辑上讲,这本身也无可厚非。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背景调查规定并不是我国民航特有的要求,而是来自《国际民航公约》的要求,背景调查是所有缔约国必须在国内立法实施的一项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措施。作为联合国机构的国际民航组织也会对各缔约国履行《国际民航公约》的符合性情况进行审查。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的3.4.1款规定:
每一缔约国必须确保:
a)对实施安保管制的人员、无人陪同进入安保限制区的人员以及可接触敏感航空安保信息的人员在其开始履行此职责或进入此类区域或接触此类信息之前就进行背景调查;
b)根据主管当局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此类人员进行周期性的背景调查;
c) 对于通过任何背景调查被发现不适合的人员,立即拒绝其实施安保管制、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安保限制区,以及接触敏感航空安保信息。
3.65款规定:机组成员证必须仅在由有关政府当局或代表有关政府当局进行背景调查之后才能颁发。此外,还必须对机组成员证的颁发加以适当的管制,例如在颁发前要求出具申请人就业状况证明,管理空白卡库存并对发证人员做出责任要求。
《国际民航公约》现有加入国约150个,中国为该公约缔结国。中国作为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对民航背景调查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内法,也是为了履行缔约国的法定义务,进而保障中国民航的空防安全。
也就是说,对空勤人员实施背景调查,中国如此,大部分外国也不例外。
综上所述,我们真的不要就这个问题该不该存在而争论,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问题。但这件事也告诫我们每个人,在一生中做每一次决定,每一次想冲动的时候,请多想想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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