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涉黑保护伞是指一些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而背后又有一些公职人员或者有影响力的人物为其提供庇护、纵容、包庇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农村社会秩序和稳定,侵蚀了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
农村涉黑保护伞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失去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违背党纪国法,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亲情友情而与黑恶势力勾结,甚至成为其组织者、领导者或者骨干成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影响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信息、资金、资源等支持,或者干预调查取证、执法司法等活动,甚至故意放任不管、包庇纵容。
二是部分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渎职,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他们对发生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查而不究,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他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沙霸”“矿霸”“林霸”“渔霸”等突出问题置若罔闻,没有主动开展调查核实。
三是部分公职人员缺乏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待涉黑涉恶问题态度消极被动甚至软弱退让。他们对于一些有实力有背景有关系的黑恶势力敬而远之甚至畏惧怕事,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打折扣打圆场打招呼。他们对于一些牵涉到自身利益或者关系网的黑恶势力选择回避推诿甚至包庇纵容,在执行相关任务时敷衍了事搪塞推脱。
四是部分公职人员缺乏监督问责和制约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优势或者权力优势逃避监督检查或者误导欺骗上级领导。他们在发现同级或下级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时没有及时举报反映或者依规依纪向上级举报反映。
村涉黑保护伞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不仅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农村社会公平正义,而且破坏了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影响了党在农村的领导力和凝聚力。因此,必须坚决打击和铲除农村涉黑保护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为此,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和支持。
二是加强法治保障和司法打击。要依法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究、有财必追、有伞必打、有乱必治。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界定标准和处罚措施。要加强警检法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推进基层政权体制改革,在完善服务中提高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在巩固发展中增强基层群众自治意识能力。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社会治理体系机制模式,在城乡社区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在行业领域建立健全监管问责惩戒机制,在网络空间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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