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了一份北京的退休案例,想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这位退休案例养老金超过了7700元, 据说退休后,单位继续返聘,继续拿退休前的待遇。那么她退休后的收入就是养老金+退休前的工资,简直不要太香了!
我们把这位退休人员称为北京的杜女士吧。
杜女士是北京的城镇户口,是干部身份。杜女士出生在1968年, 在1990年7月参加工作,在1996年1月开始参加养老保险与建立个人账户。在2023年3月退休。
杜女士退休年龄55岁。
核定表上显示杜女士应该缴费年度28年,但是她实际缴费年月是26.04年。同时,杜女士有5.06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就是从1990年7月开始工作时间到1995年12月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时间。
所以,杜女士实际 + 视同缴费年限共计31.1年。
杜女士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是1.6351.
办理退休时,杜女士的个人账户月2是346448.87元,这个水平还是很不错的。
杜女士办理退休时,北京上一年的全口径平均工资是127535 元, 月度是11082 元。
杜女士她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 14601.09 元。
计算: 11082*(1+1.6351)/2= 14601.09;
杜女士养老金的积分比例是: 31.83%;
那么,第一,杜女士基础养老金的计发金额是: 4647.53 元;
公式: 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比例;
计算: 14601.09*31.83%= 4647.53;
第二,杜女士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2037.93 元;
公式:个人账户余额除以计发月数; 备注,杜女士55岁退休的计发 月数是170, 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95.
计算:346448.87/170 = 2037.93;
第三,过渡性养老金 : 1062.51 元。
备注,北京的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 一部分是实际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
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所以,杜女士的G视同: 609.51 元; 她的G实际是453元。 过渡性养老金总计: 1062.51 元。
最后,杜女士养老金合计是: 7747.97 元;
公式: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数据代入: 4647.53 + 2037.93 + 1062.51 = 7747.97;
其实,杜女士有超过7700元的养老金,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最开心的是,单位继续返聘,让杜女士在原有收入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每个月多出养老金的收入,真是太赞了!
而且,到下半年,伴随着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杜女士的养老金还会有重新核算与补发,轻松能拿到超过8000元的养老金! 真的是很赞,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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