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楚雄市农商行中山支行、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树苴支行、八角支行、永安支行六处附属用房危房拆除及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永安支行附属用房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ZB-018-11-23
招标人: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市农商行中山支行、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树苴支行、八角支行、永安支行六处附属用房危房拆除及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永安支行附属用房重建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市农商行中山支行、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树苴支行、八角支行、永安支行六处附属用房危房拆除及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永安支行附属用房重建项目。
2.2招标范围:完成楚雄市农商行中山支行、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树苴支行、八角支行、永安支行六处附属用房危房拆除及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永安支行附属用房重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①按要求拆除、重建分别报价,符合现场要求;②拆除含拆除、地面硬化平整、周界、安全防护网加装、部分墙体加固美化、部分建简易发电机房、填水沟、部分墙体美化、移车棚、涉及线路整理美化等;③重建:建树脂瓦顶简易房,做简易吊顶,符合现场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项目地点: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大地基支行、西舍路支行、树苴支行、八角支行、永安支行。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移交招标人使用。
2.5质量要求:符合现场及设计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项目地址工程验收通过。
2.6招标控制价:总价48.38万元(含税价),其中:附属用房危房拆除24.08万元(含税价),附属用房重建24.30万元(含税价);投标人填报的含税投标总价及含税分项价(附属用房危房拆除、附属用房重建)任何一项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质保期:5年,范围包含涉及本项目拆除、加固、周界、重建等全部内容。
2.10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
3.7.1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7.3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3.8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关承诺)。
3.8.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3.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④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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